迎宾馆家具及窗帘招标公告

迎宾馆家具及窗帘招标公告


东莞迎宾馆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迎宾馆家具及窗帘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370-FE220GZB)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自2013年 05 月 17 日至2013年 05 月 23 日共五个工作日。

2、 招标内容

包号

内容

交货期

质保期

备注

A

家具采购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合同签订后至少一年。

其它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及技术要求

B

窗帘采购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验收。

合同签订后至少一年。

3、 合格的投标人

A包: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国内独立法人;

2) 投标人近两年来具有合同金额100万(含)以上的,酒店家具供货经验(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或委托协议);

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B包: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的国内独立法人;

2) 投标人近两年来具有合同金额50万(含)以上的,窗帘供货经验(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合同或委托协议);

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 招标文件于2013年05月 17 日至2013年 05 月 23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于2013年 06 月 06 日上午9:00时~9: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截标时间):2013年 06 月 06 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 开标时间:2013年 06 月 06 日 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5室(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开标室)。

9、 洽购招标文件: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 赵小姐

电 话: (0769) ********-0

传 真: (0769) ********

10、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室

联 系 人: 钟先生

电 话: (0769) ********-8125

传 真: (0769) ********

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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