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市委机关食堂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 建设单位: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行政处
二、工程名称:广州市市委机关食堂工程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法政路30号市委大院内
四、 工程规模:一栋,地下一层、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约4050平方米
五、招标内容:广州市市委机关食堂工程土建、安装、装修施工总承包。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报名时间:2006年3月15日至2006年3 月16日
9:00~11:30时、14:00~16:00时。
八、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刘工 联系电话:***-********
九、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1.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②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2.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级别的建造师, 必须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项目经理必须在广州市建委备案。
3. 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企业备案证书。
4. 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 企业近2年(2004年3月——2006年2月)以来必须在广州地区完成过一个或以上(含一个)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方能承包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
6. 项目经理近2年(2004年3月——2006年2月)以来必须在广州地区完成过一个或以上(含一个)质量合格的同类工程(同类工程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承包范围内方能承包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资料。
7.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中A类为公司负责人,B类为项目负责人(须与拟派项目经理一致),C类为安全生产专职人员;
8. 所委派的施工组织架构(包括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等)必须符合广州市申领施工许可证的要求。且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组织架构中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的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
①本企业与施工组织架构中的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自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之日起不少于半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本企业与施工组织架构中的人员缴纳了社保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9.近一年无发生安全事故(出
10. 通过ISO9000、ISO14000、QHSAS18000管理体系系列认证,并取得有效证书;
11.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没有处于处罚期内,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并提供企业上一年度经独立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
12. 申请人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3. 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十、报名需提交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表一式两份。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详细见招标公告“九、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4.以上资料须盖法人公章(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单独提供),并编制目录和页码;格预审申请文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且报名时须提供原件核对,不能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经资审委员会确认,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十一、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本工程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超过12名(即≥5名,≤12名)时,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即为正式投标人。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从中随机抽取(需进行随机抽取时,必须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完成)12名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十二、依照穗建筑〔2003〕103号规定,本工程投标设定投标最高控制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十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报名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四、投标人必须在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后,开标之前,向市交易中心提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工作结束之日起10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时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十五、招标代理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
1.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登记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
2.与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核查确认表)后,将投标报名资料密封;
3.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审。
十六、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向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说明:
1.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和完整的,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工作证亲临报名;
3.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作任何解释;
4.摇珠会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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