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品目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行政区域花都区公告时间2021年04月16日10: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10:00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预算金额¥47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pdf
附件2331Z-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定稿.pdf
项目概况

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C19DA333Z-1

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

合同包预算金额:4,7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720,000.00 4,72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并通过调试、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属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2.投标人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上述渠道进行查询,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档案库房密集架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重招))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见《资格声明函》相关承诺内容)

(4) 已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注:

①投标人须保证以上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损失。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应购买采购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10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邮箱:gdzcbidding@163.com。联系人:郭小姐,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账户: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108,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应元路支行。)
2、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的“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以下资料且加盖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dzcbidding.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
4、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10日9:30~10: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进越秀山体育场内乘左边电梯上四楼)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联系方式:***-********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应元路34.36号四层之一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陈工

电话:***-********

广东中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密集架 库房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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