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镇莲花街人行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Z2013-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河镇莲花街人行路改造项目 ,招标人为通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河镇桦树街至杨树街路段。
2.2建设规模:把原有的人行路边石及铺道板拆除,道路扩建后重新恢复铺装人行路,共拆除及安装新(旧)人行路边石1397米,铺道板9475平方米,检查井升降16座。
2.3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6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3年9月30日,总工期: 107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项目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19 日至 2013 年 5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材料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企业需提供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19 日至 2013 年 5 月 23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在 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 月 7 日 9 时 00分,地点为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德信誉工程招标代有限公司
办公室
地 址: 通河县 地 址:宾县宾州镇迎宾商城D区17号楼东侧商服101室
联系人: 史忠友 联 系 人: 郑文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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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