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023年园区道路尘负荷走航服务二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2023年园区道路尘负荷走航服务二标段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2023年园区道路尘负荷走航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T2021-Y-C-001-002

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园区道路尘负荷走航服务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采购总预算:

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00元

第二标段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贯彻我国生态文明思想及政策,需着力解决道路扬尘污染的有关问题。道路扬尘污染是城市扬尘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大气污染中颗粒物(PM10)的重要排放来源之一。因此需要道路积尘走航监测为道路扬尘污染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二)服务目标:

1、引入道路积尘负荷移动监测服务,实时评估道路尘负荷量,有效获取不同道路条件下典型道路的尘负荷空间分布,为道路扬尘管控建议提供有效数据支撑。

道路尘负荷监测评价系统通过建立一种移动测试系统能够快速得出路面尘负荷,并结合GPS仪显示路面尘负荷的空间分布。系统通过测量行驶中车辆尾羽不同位置的颗粒物浓度,应用浓度剖面积分的方法计算单车行驶过程中扬尘的PM10排放量。

2、验证尘负荷监测数据可靠性。

通过便携式颗粒物监测仪数据与道路积尘负荷移动监测设备数据进行比对,对尘负荷监测数据可靠性进行比对验证。

3、评价道路扬尘治理效果,实现区域空气质量的改善。

根据城市道路尘负荷监测数据与道路周边建筑、拆迁工地等排放源的相关性分析。提出城市道路尘负荷日常巡查监测方案,为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并对管控措施进行后评估。

(三)服务内容:

对工业园区全域主要道路开展精细化走航监测,包括快速路、国道、省道、城区道路,施工工地集中区域道路及工业企业周边道路。走航过程中,针对尘负荷较重路段开展无人机巡查,建立走航地图和污染源地图相结合的走航分析报告。走航前1周提供走航工作计划(雨天顺延)。

(四)主要设备及技术参数要求:

1、主要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内容要求

1

道路积尘监测仪

详见技术要求

2

数据采集模块

详见技术要求

3

车载控制电脑


4

道路积尘系统软件

详见技术要求


2、技术参数要求:

1) 道路积尘监测仪

★①监测仪采样时,每间隔1s采样一个数值。

②能够保证在环境温度应处于-10℃至40℃之间,环境相对湿度小于等于80%,环境风力低于4级的情况下,不影响道路积尘监测仪的正常使用。

③现场监测数据导出可通过U盘等方式。

④监测仪配备GPS,原始数据导出附带GPS点位信息。

2 )数据采集模块

①数采模块对监测设备进行运行控制和数据传输至电脑系统。

②数采模块的工作环境:温度 -10℃~+50℃,相对湿度5%-95%,无结露。

★③支持多接口的输入,可提供RS232串口,485接口,TCP/IP网口,USB接口。

④GPS 支持卫星:GLONASS,QZSS,GPS;捕获灵敏度:-160 dBm;冷启动时间:<30秒,热启动时间:<28秒。

3)道路积尘系统软件

★①软件能够监测设备的调控管理与实时在线数据显示。

②软件应显示监测仪的数据、实时车速、温湿度和GPS信息。

③每次采样结束后自动将当前采样数据上传到电脑系统。

④生成走航图为标准地图方式显示。

⑤监测仪将数据上传到电脑系统后,系统软件自动进行数据整理分析,并根据设置好的浓度标准值对应的颜色在地图上对相应的道路生成颜色标注显示,显示颜色的路段为实际采样路段。

⑥进入数据界面,以城市道路为单位,可以查看所有监测过道路的历史数据。

⑦用鼠标指在当前位置上会自动显示测试仪点位当前数据和状态。

⑧软件可以查看所有在线采样车辆的位置信息及实时测量数据。

(五)道路积尘负荷监测服务

①对指定的区域道路进行监测。

②每月监测 2次,监测过程中,随时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和抽查,包括现场抽查、软件监督等形式 。

(六)数据报告分析服务要求

1、可绘制路况积尘负荷空间分布图,识别重点污染区域。

2、提交走航分析报告,包含走航路线整体积尘分布结果、各路段平均尘负荷统计,相关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3、可提供超标路段现场照片及现场说明。

(七)人员配置要求:

本项目配备现场和后台服务人员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工程师、质控工程师、数据分析人员等。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成交原则:

(1)本项目共2个标段,分别为第一标段(2021年-2023年园区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第二标段(2021年-2023年园区道路尘负荷走航服务),响应人可以根据要求选择其中部分或全部标段进行响应;所响应标段于获取采购文件时确认,确认后不再变更。

(2)本项目先开一标段,再开二标段。响应时,响应人仅可在其获取采购文件时选择确定的标段范围内进行响应。

(3)每家响应单位成交标段数最多为1个,评审时,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人的成交标段。

(4)已在一标段评审成交的供应商,若二标段也进行了响应,则其二标段响应文件不计入实质性响应单位数量且不再进行评审。

(5)在合同签订之前,若某标段因质疑、投诉等事项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它任何标段的成交结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

(二)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三)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响应)单位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响应)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盛工)、********(谢工)、********(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响应)单位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响应)。

4、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响应)单位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响应)单位起约束作用。

6、投标(响应)单位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响应)单位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响应)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响应)单位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7、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4月14日9: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14日9:30整(北京时间)

注:现场递交文件

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1年4月14日9:3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4、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5、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原服务合同到期,迫切需要尽快恢复采购工作,需在疫情期间恢复采购。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七、对本次磋商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精智容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石湖西路188号万达广场西楼19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雯雯

电 话:****-********

苏州精智容天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园区 生态环境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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