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山子镇供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孤山子镇供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标项目名称:
兴隆县孤山子镇供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BZC-CDXLX130504-2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兴发改字【2013】78号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
所属地区:
承德
招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县孤山子镇供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工程己由兴隆县发展改革局以兴发改招标标准[2013]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隆县发展改革局,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受兴隆县发展改革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名称:兴隆县孤山子镇供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兴隆县孤山子镇
招标范围:兴隆县孤山子镇供水设施灾后修复重建工程施工招标
工程概况:新打井机1眼,修复水窖1座,修建泵房1间,铺设输水管道4780米
总投资额约:约 90 万元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计划工期: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打井施工丙级 (含丙级)以上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打井施工,具有税务登记证,并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 .申请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 2013年 05月 20日至 2013年05 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30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兴隆县发改局一楼办公室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公章)
5.2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06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隆县发改局
联系人:王志宝
电 话:138*****355
邮 编:0673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鹏
电 话:150*****486
邮 编:07100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至成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
兴隆县发展改革局
联系人:
高鹏
地址:
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
邮编:
050091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hebeizhiche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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