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隔帘系列采购公告
窗帘、隔帘系列采购公告
窗帘、隔帘系列采购招标公告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窗帘、隔帘系列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1-JL13(03)-W10127 三、服务期限: 2年 四、预算金额 :50万元/年,2年共计100万元 五、项目概况: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窗帘或窗帘布或家居布制品等经营范围。 5.招标人及上级部门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供应商黑名单见附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本项目不需现场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6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cqggzy.com)上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www.cqggzy.com)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三)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交纳,售后不退。如投标人未交纳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将拒绝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2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质疑时间 应在2021年4月20日17时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匿名提出,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九、答疑时间 应在2021年4月23日17时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予以答疑或澄清,涉及影响投标文件内容编制的,招标人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时间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为准。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都视为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cqggzy.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nyy.cn)上发布。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人只能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函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通过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招标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小时,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保函无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 以保函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人民币) 3. 投标保函有效性:电子投标保函的有效性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交的投标保函缴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二、投标保函的注销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消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投标保函。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投标保函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投标保函退还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函注销信息推送给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平台,由保函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电子投标保函。 方式二: (一)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在投标截止3小时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2.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窗帘、隔帘系列采购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市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除预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窗帘、隔帘系列采购项目部 地 址:重庆市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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