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屋顶通风装置招标公告
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屋顶通风装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浙能乐清电厂三期工程项目屋顶通风装置,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2套屋顶通风器、涡轮式通风器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有2个660MW及以上电厂工程薄型屋顶通风器2年及以上运行业绩。提供采购合同相关章节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首页、签字页及设备容量与型式等信息,提供运行证明材料。
(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防爆电气认证机构出具的防爆薄型屋顶通风器整机的《防爆合格证》。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售标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 2021年4月22日,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2.采用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将标书费从本公司账户汇至下述账户:
开户行:工商银行杭州市分行西湖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202 0204 1990 0157 384
3.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表),报名表中的单位名称应与汇款凭证中的汇款人一致。报名表及汇款凭证发送至标书出售联系人。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0日10时00分;
2.本次纸质投标文件接受投标人以邮寄快递方式递交,邮寄包裹应确保牢固密封并附上“投标标段信息表”,且必须在快递单上标明:“项目标段名称”、“开启时间”。并将快递底单发至招标文件指定的招标代理业务人员邮箱。采用邮寄方式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不被受理。邮寄的投标文件如发生遗失、损坏(含邮寄的包裹未完全密封的状态)、泄密等情况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选择邮寄快递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建议投标人提前安排邮寄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提前一天送达。若投标人未按要求对包裹进行封装而造成的退件或提前拆封包裹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收件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26楼
收件单位: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公司
邮寄收件联系人: 王矜
邮寄收件人电话: 13750847373
标书出售联系人:张晓慧
标书出售电话:0571-85835371
标书出售联系电子邮箱:zhangxiaohui@zntianyin.com
业务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标书费:__¥500__元
项目标段名称★(与公告一致) | |||
单位全称★ (与公章一致) | |||
联系人★ | 座机 | ||
手机★ | |||
电子邮件★ | 说明:邮件非常重要,供我方发送标书电子版、标前澄清以及中标通知书\结果通知书等重要信息时使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要保持畅通,并注意定时查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基本账户行★ | |||
账号★ | |||
开票地址、电话★ | |||
备注 | 须附标书购买电汇凭证(汇款凭证必须注明标段名称) | ||
注意事项 ★项为必填项,请务必填写,并同时发送盖章扫描件和word版至本标段售标邮箱。 备注:我公司提供的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并推送到购标人所留手机号码,请自行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天音财务,电话:0571—87912596。 |
附件:购买标书电汇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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