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至宁洛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至宁洛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蚌淮高速公路至宁洛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 | 里程(起止桩号) | 主要工作内容 |
01 | 22.081km 西段:(K1+000~K16+780.998) 东段:(K0+15.682~K6+316) | 路面工程(含底基层、基层、面层)、中央分隔带排水、土路肩排水和超高排水、明皇陵互通等 |
02 | 22.882km 东段:(K6+316~K29+197.756) | 路面工程(含底基层、基层、面层)、中央分隔带排水、土路肩排水和超高排水、凤阳南互通等 |
计划工期(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7月,完工日期2014年12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要求各标段申请人具有的资质及业绩要求见下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01 02 标 段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工商部门年审,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财务要求 | (1)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整; (2)近三年(2010年-2012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 | |
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0年5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累计里程不小于40km的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 |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要求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2、高速公路8年以上施工经验; 3、注册一级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资格,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1条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施工中担任过项目经理。 | |
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要求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高速公路10年以上施工经验; 3、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1条新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施工中担任过项目总工。 |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各申请人不申请具体的标段,只需提交一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若通过资格预审,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编制和递交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根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遵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采用摇号(或抽号)方式随机确定投标人获得2个标段中1个标段的投标机会。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00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申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肥市乌鲁木齐路(纬三路)中佳丝网南2号5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4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 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合肥市皖能大厦四楼第五会议室(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99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若经查实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或投标过程中提供了虚假资料或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安徽滁宁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来安经济开发区裕安西路188号
联 系 人:汪增武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合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乌鲁木齐路(纬三路)中佳丝网南2号5层
联 系 人:孙慧 汪月琴
电 话:****-********
传 真:****-********
2013年5月20日
蚌淮高速公路至宁洛高速公路连接线路面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
申请人基本状况表
单 位 名 称 | |
营业执照有效期 | |
资 质 等 级 |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 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
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 | 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
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若存在这种情况需填写,不存在无须填写 |
本项目联系人 | |
本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 | |
单位传真号码 | |
单位公章 | 年 月 日 |
注: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人基本状况表》(并加盖单位章),不得有任何遗漏,如填写资料经查实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携带此表,并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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