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医院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大朗医院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东莞市大朗医院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名称: 东莞市大朗医院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编号: DW-13-015-1
评审日期: 2013年05月09日
公示日期: 2013年05月20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能力、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被制造商(或国外制造商在中国的分支机构)直接授权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大朗医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大朗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
项目负责人: 付克军
联系电话: ****-********-****
东莞市大朗医院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失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大朗医院双级反渗透水处理系统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DW-13-015-1)废标。
采购人:东莞市大朗医院
联系地址:东莞市大朗镇
联系人:吴建新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