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系统设备等招标公告
监控系统设备等招标公告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监控系统设备等)
政 府 采 购 询 价 公 告
采购编号:LAZFCG-H*******
尊敬的供应商 :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邀请贵公司就市直机关(监控系统设备等)进行书面密封报价,并提请注意下列事项:
第一条、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形式,即通过三家以上供应商进行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适当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同时应附质量、服务承诺。
第二条、 货物需求:摄像头16个等(详细参数请见公告下方附件)。
第三条、供应商投标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2、经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
3、在近两年本市范围内与监控系统相关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金额至少有1例能达到20万元以上,并能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4、在监控机房建设方面有着比较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并能提供有关案例的图片资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材料和工程技术人员,设计、安装、维修、检测、培训等人员要求有专业机构培训的合格证书,数量不得少于5人。
6、对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设备规格参数等性能指标必须满足,可以用替代标准,但替代标准必须要优于规格参数中要求的标准。
第四条、交货期:自合同生效后6日内,设备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
第五条、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两年。
第六条、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质保服务承诺书;
2、质保期内,设备或系统发生故障,中标单位须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排除故障;
3、提供整套系统的施工图、布线图等相关图纸;
4、提供项目全套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使用手册、测试报告、说明书、合格证等;
5、对校方管理人员安排1—2人进行系统化培训,能达到熟练操作使用本系统。
第七条、投标文件构成:
1、投标报价表
2、规格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
3、服务承诺书
4、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同类工程案例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八条、注意事项:
1、投标书一式两份,密封递交至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2、投标书应有封面,装订规范,内容包括投标文件构成要素,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
3、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含机房墙壁粉刷,机房老线路及配电设施改造整理)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付90%,余款无质量问题一年内付清。
第九条、售后服务要求
1、提供质保服务承诺函。
2、免费维保期内如发生非人为原因引起的损坏,投标人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
3、免费维保期内,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投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排除故障。
4、应提供系统图、布线图、施工图等相关图纸。
5、安排不少于1人的技术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操作、管理本系统。
6、系统供应方应提供全套技术文件:包括操作手册、用户说明书、测试报告、维修手册等。
7、投标书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条、注意事项:
1、 投标书一式两份密封递交至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1606办)。
2、 对产品的描述必须标注中文名称、型号、产地等。
3、 投标书应有封面、装订规范;投标内容除了报价外还应当包括服务承诺、业绩、产品彩页介绍、营业执照等资料,否则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
第十一条、投标截止期:2013年5月24日上午10:00前;
联系事宜: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六安市梅山南路政务中心16楼)
TEL:****-******* 联系人:吕志明
六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