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大厦项目策划推广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神农大厦项目策划推广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神农大厦项目策划推广服务招标公告(第二次)

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株洲天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神农大厦项目策划推广服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神农大厦项目策划推广服务(第二次)

1.2 项目地点:本案位于天元区泰山路与森林路交叉西北角

1.3 项目概况:本案位于森林路与泰山路交汇处,总建筑面积约55558㎡,其中办公(写字楼)约21391㎡、公寓约14101㎡、商业约6877㎡、车位约315个,容积率约5.37,绿地率约12%。

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提供广告策划及策划推广等相关服务工作,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2、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市场策略

? 负责出具月度市场调研报告(调研内容由甲方指定)及竞争应对策略建议;

? 负责制定各项目阶段性(月/季/年度)营销策略与计划方案;

(2)策划推广

? 负责制定各项目阶段性(月/季/年度)营销推广方案并配合执行;

? 负责制定各类营销活动方案(包括不限于入市推广、公关策划、圈层拓客、客户维系、样板区开放等活动)并配合执行;

? 负责各项目形象展示、广告宣传、推广活动等方面的创意与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VI系统、营销物料、工地包装、展会展示、媒体宣传、活动物料等);

? 负责出具月度广告渠道及营销效果评估报告、案场营销数据分析报告等。

(3)营销支持

? 负责制定大客户公关策略建议、组织销售人员培训(1次/季度)等;

? 负责“株洲高科房产”微信公众号中标项目的网络推广服务,包括不限于项目推文(2*4篇/月)及线上活动(1次/月)等;

? 负责制定与调整各类可售物业的营销策略。

(4)驻场服务

?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保证项目主创人员(包括总负责人、策略总监、设计总监)进行驻场服务,驻场时间除营销推广活动执行外,每周应不少于2天,驻场人员负责各营销推广活动(包括不限于开盘、房交会、各类营销活动等)的执行、销售案场的指导以及日常工作的对接。

(5)临时交办

? 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下达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2.3服务期限:暂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4服务承诺:具备高效的执行力,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策划方案并保质保量的完成服务内容,且严格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是项目开发所在地政府禁入单位。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企业业绩、技术能力、团队配套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2、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总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的纯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相关营销策划业绩3个及以上。(业绩证明应包括对应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合作内容、项目建筑面积、合同总金额及盖章页等内容。)

②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内以项目总负责人身份承担过总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的纯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相关营销策划业绩1个及以上。(业绩证明应包括对应于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要求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签约主体、项目负责人身份、合作内容、项目建筑面积、合同总金额及盖章页等内容。)

4.3、策划推广专案工作组最低配备标准:

项目总负责人1人,策略总监1人、设计总监1人、策划专员1人、文案专员1人、设计专员2人。

①策划推广专案工作组人员须均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总负责人,策略总监、设计总监社保证明(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的社保证明),若发现投标单位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将依法从重处理。

②中标人在中标后应确保策划推广专案工作组人员与投标时所配备人员一致,未经招标人同意不能进行更换,否则,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③中标人在中标后应保证项目主创人员(包括总负责人、策略总监、设计总监)进行驻场服务,驻场时间除营销推广活动执行外,每周应不少于2天,驻场人员负责各营销推广活动(包括不限于开盘、房交会、各类营销活动等)的执行、销售案场的指导以及日常工作的对接。

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或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可靠,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投标人不得在本招标项目2公里范围内服务其他同类竞品项目,并作出承诺。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4 月16日至2021年 4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由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明珠路湘银小区18栋1302房购买/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6日时10:00 分,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明珠路湘银小区二期26栋三单元705房。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在招标期间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和其它正式有效的函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天易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元区森林路258号神农城湖南天易大厦10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明珠路湘银小区18栋1302房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87*****279



标签: 策划推广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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