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杨梅渡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赣州市杨梅渡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1-04-16]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1〕第37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市杨梅渡公园二期建设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2.招标人:赣州市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章江街道杨梅渡公园;
5.项目规模:杨梅渡公园总用地面积约27公顷,杨梅渡公园二期规划用地面积约70543.0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00.00平方米,绿地面积约54318.16平方米,硬质工程面积约11286.8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4938.01平方米,并对杨梅渡公园一期6.5公顷破损绿地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土建及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绿化工程、广场及园路铺装工程、篮球场、排球场、门球场、景观小品、标识标牌、健身运动设施、环卫设施、配套管理用房、公厕、景亭、景廊、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等,一期提升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周边破损绿地修复治理工程、翠浪塔外立面彩绘工程等。本项目投资约50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4700.00万元,本项目设计费暂定为118.55万元;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
杨梅渡公园二期建设工程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为(包含但不限于):
总平面图设计、竖向设计、交通、道路及综合管线设计、景观小品及绿化设计、市政设施设计、智能化、监控系统、音响、照明、停车及标识系统、无障碍设计等各专业工程设计,详见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企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拟派的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月前连续近六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注:(1)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2)园林专业含风景园林专业、规划、景观设计专业、环艺专业】;
4.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且提供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 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平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30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时30 分。开标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企业服务中心西楼开标室(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兰路)。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方法:由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总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排序在前,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排序。
4.定标原则:招标人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单位,开标后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并实地考察业绩真实性、运行情况和综合素质,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有权依法依序选择排序次之者的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六、投标费用和经济补偿
1.投标单位提交的全部方案和设计成果所具有的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并使用。
2.招标人将对非中标单位中得分前两名的两家非中标单位设计方案给予补偿(如存在得分相同情况,则由招标人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补偿名单),其他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及中标人不予补偿,补偿标准如下:
①未中标单位中得分最高的单位补偿伍万元整;
②未中标单位中得分第二的单位补偿叁万元整。
投标人的方案补偿包含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其他未中标单位设计方案不设落标补偿费,投标人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设计费、成果制作、差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前两名非中标单位设计方案补偿款在其提供发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及支付。
七、其他说明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4.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经开区住建局举报电:****-*******,举报邮箱:gchjsc@163.com。
5.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投标人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执行。
招标人:赣州市城市园林绿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治胜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北京路1号
联 系 人:肖士沛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师睿
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润大厦C座写字楼1005
联 系 人:林欣格联系电话:157*****366
监督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
监督电话:****-*******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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