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县公安局银花、延坪、天竺山派出所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阳县公安局银花、延坪、天竺山派出所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阳县公安局银花、延坪、天竺山派出所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商洛市商州区江南小区31#公建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8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B-ZC-2021-025
2、项目名称:山阳县公安局银花、延坪、天竺山派出所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3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山阳县公安局银花、延坪、天竺山派出所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 630,000.00元,项目概况: 包含公安审讯系统、视频采集系统、图像处理系统、级联拼接控制系统、核心数据传输交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派出所办案区专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30 00:00:00至 2021-05-0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21 17:00:00止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江南小区31#公建楼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4月19日至04月21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2、谈判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委托一名14天内居住于陕西省境内且身体健康的代表到场参与报名,来时须出具健康码证明,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并配合做好检查;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28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山阳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山阳县迎宾大道东侧
联系人:山阳县公安局(本级)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6*****77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
山阳县公安局银花、延坪、天竺山派出所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商洛市商州区江南小区31#公建楼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8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B-ZC-2021-025
2、项目名称:山阳县公安局银花、延坪、天竺山派出所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3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山阳县公安局银花、延坪、天竺山派出所办案区专用设备采购项目,1项,采购预算: 630,000.00元,项目概况: 包含公安审讯系统、视频采集系统、图像处理系统、级联拼接控制系统、核心数据传输交互系统、环境监测系统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派出所办案区专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30 00:00:00至 2021-05-06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全过程,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其他组织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或陕西省财政厅指定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21 17:00:00止
地点:商洛市商州区江南小区31#公建楼二楼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04月19日至04月21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2、谈判文件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委托一名14天内居住于陕西省境内且身体健康的代表到场参与报名,来时须出具健康码证明,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并配合做好检查;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28 14:00:00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山阳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山阳县迎宾大道东侧
联系人:山阳县公安局(本级)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工
电 话:156*****77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逸翠尚府北区1号楼7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峰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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