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城市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通许县城市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通许县城市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通政文【2018】15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通许县人民政府为项目发起人,授权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为项目的实施机构,现委托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就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事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通许县城市水系综合整治工程(PPP)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汴通财服务公开招标采购-2021-002号
3、项目地点:开封市通许县。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建设内容主要为老城区护城河综合治理、涡河西支二期提升工程、咸平公园提升工程。其中涉及的两条河道治理总长度为6.47km,其中老城区护城河4km、涡河西支2.47km;咸平公园提升工程总占地900亩,其中,中心湖区400亩,周边绿化及硬质铺装面积约500亩。
项目总投资13462.2万元,包括建设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12848.7万元和建设期利息613.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包含工程费用817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302.0万元(含3650万元征地拆迁费用),预备费374.2万元。
项目总投资具体构成如下。
表1项目总投资构成表(单位:万元)
序号 | 名称 | 老城区护城河综合治理工程 | 涡河西支二期提升工程 | 咸平公园提升工程 | 合计 | 占比 |
一 | 建设投资 | 7511.3 | 2490.5 | 2846.9 | 12848.7 | 95.44% |
1 | 工程费用 | 3372.5 | 2240.0 | 2560.0 | 8172.5 | 60.71%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3920.0 | 178.0 | 204.0 | 4302.0 | 31.96% |
2.1 | 其中,征地拆迁费 | 3650.0 | 0.0 | 0.0 | 3650.0 | 27.11% |
3 | 预备费 | 218.8 | 72.5 | 82.9 | 374.2 | 2.78% |
二 | 建设期利息 | 358.6 | 118.9 | 135.9 | 613.4 | 4.56% |
* | 合计 | 7869.9 | 2609.4 | 2982.8 | 13462.2 | 100.00% |
5、合作模式
1)经通许县人民政府授权,通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PPP合作中政府方的事务,通许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合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出资代表出资占比10%,社会投资人出资占比90%。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的资本金由社会资本方出资;项目融资为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作为主体进行融资,融资可采用基金、信托、资产证券化、银行贷款等方式,社会资本方保障项目公司完成融资工作。
2)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与养护管理工作。
3)项目建设用地及在建工程手续不得用于对外担保、抵押、质押或设置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项目公司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合作期限
1)建设期:本项目建设期定为24个月,项目开工日期初步确定为2021年6月,交付日期为2023年6月;
2)运营期:13年;
3)合作期限为15年
7、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8、采购需求
选择具有相应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建设、投融资经验,专业能力、融资实力、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总承包建设管理,在国内具有较强实力的社会资本方为投资人,与通许县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以项目公司为项目投融资主体和建设主体,负责通许县城市水系综合整治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与养护管理工作。
上述所述所有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验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2019、2020年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公司成立之日算起)。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意 3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依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5、本项目接受国有平台公司参与竞争,应符合国办发〔2015〕42 号文要求。
6、本项目接受央企参与竞争,应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 号)。
7、具有满足本项目投融资能力的证明(以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授信或融资承诺函或意向书,或本公告发布后社会资本银行资信证明文件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4 月19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4月23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投标人应注册成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钥,凭 CA 密钥登录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0 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1 年 5月 11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2021 年 5 月1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许县政务服务中心 4 楼第二开标室(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
2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1 年4 月19 日至 2021 年4 月 23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南省通许县咸平大道西段北侧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15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通许县裕丰路西段南侧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
3.监督部门:通许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电话: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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