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路快速通道建设工程通榆路快速通道进出口改造施工(第二次)[普通项目]

通榆路快速通道建设工程通榆路快速通道进出口改造施工(第二次)[普通项目]

通榆路快速通道建设工程通榆路快速通道进出口改造施工(第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榆路快速通道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海安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为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榆路快速通道进出口改造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概括:本项目位于海安市通榆路快速路与江海高速交叉口北侧,对交叉口北侧通榆快速路主线现状进出口进行改造。主要方案为:封闭现状通榆快速路K7+680西侧主线入口;通榆快速路K8+448西侧增设主线出口;恢复通榆快速路与江海高速交叉口西北侧辅道车道划分。

2.2 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即TYLGZSG1标,包含的路基路面、交安设施、泛光照明等施工,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5月12日,计划交工日期:2021年7月11日,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两年。

2.4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6环保目标:不发生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关于环保问题的通报。

2.7其他要求:

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具体措施包括:依法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配备劳资专管员,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等。

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按关于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交通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意见》(苏交规〔2021〕2号)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对投标人的财务评价指标进行汇总、计算,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截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相关信息并上传至投标文件)

(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B级或以上级别;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截取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相关信息并上传至投标文件)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b、项目经理无在岗要求:项目经理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 条执行。

(5)其他要求:a.授权委托书。b.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要素归集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要素归集,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d.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e.投标人承诺书。

(6)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要素归集等经营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6日到2021年4月28日09:00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4月28日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0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含电子文件5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6)特别提醒:

a.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江海西路1号地址:海安市宁海南路195号

邮 编:226600邮政编码:226600

电 话:****-********电 话:181*****217

传 真:****-********传 真:****-********

联系人:马媛媛联 系 人:朱卫华、黄芙蓉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进出口 通道 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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