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四川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项目(裴石镇卫生院)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
[宜宾市]四川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项目(裴石镇卫生院)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项目(裴石镇卫生院)(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发改【2020】26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宜宾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宜宾市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南发改【2020】35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宜宾市南溪区裴石镇裴丰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业务用户和附属设施约40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0亩,总投资约2500万元。
2.3.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按照国家规范要求作出初勘与详勘,以及配合设计要求补勘等服务。
2.3.2 设计工作内容包括:1)完成土石方方格网测绘及挖填方计量工作,并提供有效的测绘图纸及土石方方格网计量图; 2)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消防、给排水、强弱电、化粪池、围墙、排污管网及污水处理池设计)和院区景观绿化、硬化和亮化等设计;并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以及有关报批和审核工作,提供有效的施工图审查报告及消防审核意见书;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3)按招标人已报规审批确定的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和编制工程量清单。
2.3.3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单体建筑物的施工、场平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管网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4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宜宾市南溪区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项目(裴石镇卫生院)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工程总承包,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量测绘、勘察、施工图设计、室外外附属工程等设计、出具施工图审图报告、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等)、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来已完成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0万元或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施工,业绩规模设计业绩以设计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审图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设计方提供;施工业绩以施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提供;)。(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四川省省外勘察、设计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并在人员及组织机构、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均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4-17 00:00 至 2021-04-21 23:59 ,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5-08 10: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除在四川省指定媒体上发布外,须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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