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缺村路灯安装工程
刘缺村路灯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 HAKFG202104160047(GK047) | 项目名称 | 刘缺村路灯安装工程 |
标段标号 | HAKFG202104160047(GK047)-001 | 标段名称 | 刘缺村路灯安装工程施工 |
项目类型 | 施工 |
刘缺村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缺村路灯安装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城东镇刘缺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海安市刘缺村;
2.1.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1.5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路灯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无;
(2)2019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0年04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单位:南通泓川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截图;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8)其他要求:a.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4月23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直接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现金),开标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69号(科研大厦)六楼(626室)。
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在2021年4月23日07时 00分前,将本项目“投标函”(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hakfqggzyjyzx@163.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hakfqggzyjyzx@163.com;主题为:******公司+*****项目+投标函(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将此邮件自行选择是否加密,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投标函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两次以上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安市城东镇刘缺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刘缺村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 系 人:杭丽华联 系 人:袁海霞
电 话:13861917422电话:0513-81852016
标签: 路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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