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综合日常办公物资及校园宣传搬运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度综合日常办公物资及校园宣传搬运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21年度综合日常办公物资及校园宣传搬运服务公开比选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协同采购,后续项目实施由长春分公司负责。本项目委托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具有提供本项目采购服务能力的应答人均可前来参加比选。 | ||||||||||||||||||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21年度综合日常办公物资及校园宣传搬运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1.2项目编号:JLYD********173; 1.3采购内容及规模:长春分公司采购综合日常办公物资及校园宣传搬运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整理营业单据搬运上架、日常办公类物资及校园宣传搬运(含送餐)服务,服务需求明细详见下表:
本项目采用“框架+结算”方式进行付款,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供应商应答报价总额(含税)签订; 1.4采购执行期:采购执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结算期至2022年3月31日; 1.5本项目不划分工作包,中选人数量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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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指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自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工作包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合法有效并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仅须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搬运装卸等相关内容); 2.3应答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如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承诺书;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5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1年04月16日17时00分至2021年04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现场支付或电汇。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26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8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号:********8 出售采购文件联系人:吕宇航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王春阳、杨晰文、赵悦 邮箱:shxc_jl_yd@163.com | ||||||||||||||||||
九、附加项 9.1比选文件购买费用交纳方式: (1)在系统上完成比选文件购买操作后,需要到代理公司进行比选文件费用交纳,交费方式为现场交费或银行电汇,银行账户信息见公告“七、联系方式”;比选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注意事项:通过汇款购买的,汇款账户必须为应答人的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汇款时须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注明所汇款项对应的项目编号和工作包号(如有),同时需在完成汇款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2)现场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9.2异议和投诉处理流程: (1)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前述三个事项的投诉,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具体详见比选文件附件“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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