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安徽新安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安徽新安银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银行”)董事会拟定于2021年4月8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集人
新安银行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如股东对会议方式有异议,请于收到会议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反馈新安银行会务联系人。
三、会议时间
2021年4月8日上午9:30。
四、会议地点
新安银行三楼培训中心。
新安银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J2栋。
五、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
列席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开始前准备事项及会议开幕
(一)参会股东资格审查
新安银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本行的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在委托书中载明授权范围。
(二)会议签到
(三)会议议程
1.主持人介绍参加会议的新安银行股东和代理人及所代表的股份总数。
2.主持人宣读其他到会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会议正式开始。
4.主持人宣布会议议案清单及表决方式。
(表决方式为:采取记名方式,逐项投票表决。股东和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普通决议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由出席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和代理人应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会议审议或听取以下议案及报告等
一、审议《安徽新安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安徽新安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安徽新安银行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安徽新安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安徽新安银行2021年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六、审议《安徽新安银行监事会对监事2020年履职评价及年度自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安徽新安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0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安徽新安银行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的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及表决
(一)逐项投票表决
1.主持人宣布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请各位股东和代理人投票。
2.主持人请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3.主持人请监票人逐项宣读表决结果。
(二)大会决议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在大会决议上签字。
2.主持人宣读大会决议。
(三)律师见证
主持人请律师宣读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结束
主持人宣布2020年度股东大会圆满结束。
安徽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会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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