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法人:巢湖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地址:巢湖市
立项批文名称:关于同意实施巢湖市2021年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项目审批单位: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监督部门: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3-23 09:32:39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实施巢湖市2021年扶贫资金项目的批复、巢扶组项〔2021〕1号

1.4招标人:巢湖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5项目业主:巢湖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编号:2021AMMBZ00167

2.2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AMMBZ00167

2.5建设地点:巢湖市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巢湖市,主要为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的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检测、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7合同估算价:105万元

2.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到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9招标范围:主要为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共12条路19.75公里,计划总投资8723万元。第三方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检测、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等,投标人检测服务须满足国家、地方的规范、规定的要求及安徽省、合肥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出台的相关管理规定。第三方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原材料检测、标准试验检测、施工过程检测,工序交验检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服务·检测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含交通安全设施试验检测资质);

(2)具有计量认证证书(CMA)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公路、材料)或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道路工程)。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324日08:00至20210410日17:00。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企业招标文件获取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年月日时分,集中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4158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1年04月15日8时30分。

6.2开标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3号开标室(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 标 人:巢湖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 址:巢湖市长江中路6号

邮 编:238000

联 系 人:冯家俊

电 话:********839

9.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城市之光H5#二单元

邮 编:238000

联 系 人:陈辰

电 话:153*****509

9.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9.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交易服务电话:****-********

9.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地 址: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电 话:****-********

10.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11.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方式提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兴业银行

户名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

光大银行

户名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5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

徽商银行

户名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3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巢湖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30*****380********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

2021年3月24日





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 2021AMMBZ0016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

开标日期:2021年04月15日

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省七星工程测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180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孔凡子

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巢湖市2021年交通扶贫项目第三方检测

地址: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北京路11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捌拾捌万元整(¥880000.00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项目负责人:刘银生

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详见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地址:巢湖市长江中路6号

联系人:冯家俊

联系方式:********83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城市之光H5#二单元

项目负责人:陈辰

联系电话:153*****509

公示期: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1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7日

标签: 第三方检测 扶贫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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