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邀请市场主体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邀请市场主体公告

  一、项目概况

  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属旧住宅区改造项目,位于坂田街道南片区,西临五和大道,北临私宅,东邻光雅园村,南临雅园路,紧靠地铁10号线光雅园站B出口。该项目于2018年2月列入龙岗区更新单元计划,2020年12月单元规划取得批复。本项目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19706.2㎡,规划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3614.8㎡,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18470㎡,容积率8.7。现状建筑面积18724.25㎡,涉及住宅楼50栋,共计61户权利主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属于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后,组织制定搬迁补偿指导方案和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方案,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后,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定市场主体”。该项目的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已于2021年4月7日经石化坂田新村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占建筑物总面积95%以上且占总数量95%以上的权利主体同意(具体方案请在龙岗区政府网站查阅,网址:http://www.lg.gov.cn/xxgk/zwgk/tzgg/content/post_*******.html)。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此次采取业主表决推选方式选择市场主体,现发布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石化坂田新村旧住宅区城市更新单元公开邀请市场主体公告。

  二、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标准

  (一)被搬迁房屋价值的补偿

  产权置换按照套内面积1:1置换或建筑面积1:1.2置换,货币补偿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由市场主体和权利人协商确定;

  (二)室内自行装修装饰费

  产权置换回迁房按普通装修标准交付,不补偿装修费;选择货币补偿或者选择产权置换回迁安置房要求按毛坯交付的,由市场主体与权利人协商确定;

  (三)搬迁费:40元/平方米·次

  (四)临时安置费:50元/平方米?月

  三、市场主体

  取得该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参选主体为项目拟中选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须与该项目全体权利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形成单一主体,并经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确认为项目实施主体。经公开选定的市场主体及其控股股东应当承诺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不得通过转让市场主体的股权(合伙份额)或其他方式变相转让项目。此外,经选定的市场主体需承担公开选择市场主体过程中所产生的项目工作费用除政策宣传、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政府工作人员薪酬以及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事项产生的费用外的其他一切相关费用。

  (一)报名条件

  1.中国境内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

  2.参选主体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良好的诚信记录;

  4.参选主体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参选保证金的缴纳数额及缴纳方式

  该项目设置公开选择保证金伍佰万元整(¥*******.00)。参选市场主体报名时,应将足额保证金存入坂田街道办监管的专用账户,参选保证金在确认市场主体后10日内予以无息退回;账户名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石化新村业主大会(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大芬支行),账号:0003 9257 1491。

  (三)经公开选定的市场主体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取消其作为该项目的市场主体资格:

  1、在选定过程中存在欺骗、贿赂、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重要事实、恶意串通等情形且查证属实的;

  2、市场主体或其控股股东违背承诺转让市场主体股权(合伙份额)或通过其他方式变相转让项目的;

  3、自被选定为市场主体之日起两年内,仍未完成与项目首期全体业主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工作的。

  四、公告时间及地点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1年4月17日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一)龙岗区五和社区工作站

  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南路和磡村一巷一号

  (二)龙岗区石化坂田新村小区公告栏(改造现场)

  地址:坂田街道五和大道78号石化坂田新村

  (三)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环城南路5号坂田街道办事处一楼行政服务大厅

  (四)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一楼大厅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五)坂田街道办事处网站

  http://www.lg.gov.cn/bmzz/btjdb/csjs/csgx/

  (六)龙岗区政府网站

  http://www.lg.gov.cn/

  (七)《深圳商报》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欢迎广大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告期内报名,提交企业身份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和上述市场主体报名条件中所列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至坂田街道办事处。所有证明材料要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告期满后坂田街道办事处会同业主委员会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参选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入围的市场主体名单将会在项目现场以及辖区街道办事处、主管部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报名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1101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工、彭工;****************

  六、异议反馈

  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间携带相关证件将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及依据)反馈至坂田街道办事处1101办公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主体 住宅 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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