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无线网通信基站环境评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1年无线网通信基站环境评测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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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1年无线网通信基站环境评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04-18 10:1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04-19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04-21 17:3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1年无线网通信基站环境评测服务采购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1年无线网通信基站环境评测服务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1年无线网通信基站环境评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A2BX********),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2021年无线网通信基站环境评测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0万元(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承德电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检测服务,主要包括基站环境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协助完成检测报告评审等内容; 1.2.2服务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比选人指定地点); 1.2.3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至2023年5月30日, 如果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比选人与中选人就下一批次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比选人就再次采购本合同所涉及服务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之日; (3)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1)比选人与中选人就下一批次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比选人就再次采购本合同所涉及服务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之日; (3)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4)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5)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 1.2.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选1名参选人,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具体网址链接: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news/displayNews.do?id=97010&enString=a0af62f1b5009c69b3bd1b2253e1538f)。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如下:
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大于等于15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1.2参选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括射频电场强度及射频功率密度)。 2.1.3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备的电磁辐射检验检测相关业绩累计金额大于等于10万元人民币。(证明材料:(1)签订框架协议的:须提供框架复印件+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累计金额(含税)为准,时间以订单(或结算单等同类证明材料)时间为准;(2)签订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金额以合同累计金额(含税)为准,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3)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该业绩不予认定。) 2.1.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5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4月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4月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4月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1日,每日8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项目接受网上获取比选文件,参选人须将下述文件电子版发邮件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邮件须以XX公司XX项目比选文件获取材料为主题,发送材料的邮箱须与参选人《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中的联系人邮箱保持一致,若因不一致导致比选文件不能及时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比选文件获取材料发送成功后,比选文件将以电子档的形式发送至参选人《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所登记的联系人邮箱; (1)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加盖申请人公章或参选专用章);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3)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注:参选人应保证提供的材料完整、清楚、准确,否则由此导致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文件费用汇款账号信息会在参选人发送比选文件获取材料后,比选代理机构连同《比选文件发售登记表》等一同发送至参选人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公司(简称)+基站环境评测+标书费)。 4.4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1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4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国电信承德分公司会议室。 受疫情影响,参选文件通过以下信息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到指定地点。 邮寄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邮政编码:067000 收件人姓名:隋鑫淼 收件人电话:188*****411 注:参选人应优先考虑使用顺丰快递,并自行估算好邮寄时间,如因快递原因导致文件未能按时送达或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破损情况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以远程视频方式准时参加。(各参选人开标前下载安装并注册天翼云会议,下载地址:https://cloudmeeting.189.cn/download.html)。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参选人注册 6.1 参选人须在购买比选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6.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7.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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