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数据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数据分析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数据分析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1-695
2、采购计划备案号:HSZC202104-1243
3、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数据分析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70(万元)
6、最高限价:70(万元)
7、采购需求:
提供数据分析(手机数据分析;硬盘数据分析;银行流水分析;U盘;纸质账单转换;手机数据提取;服务器数据提取;硬盘数据提取)及电子物证数据提取与鉴定(涉案服务器镜像提取、恢复;涉案人员手机数据提取、恢复;涉案人员电脑硬盘提取、恢复;涉案U盘数据提取、恢复;现场技术支持)服务,具体详谈判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要求;(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要求;(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要求;(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要求。具体约定详见谈判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供应商近两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5)在本采购活动截止前,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6)供应商近三年具有类似数据分析的业绩,提供合同。
(7)供应商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1)现场领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B.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携带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复核。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可以不提供纸质材料。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要求同时提供纸质材料。
C.采购文件领取签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2)网络获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领取。
B.供应商在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将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96@qq.com邮箱。
C.采购文件领取签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发送至********96@qq.com邮箱。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4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4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说明:(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不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供应商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时效性以供应商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4.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79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135*****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添、何舒婕、戴伟红、郑红豆、徐硕
电话:135*****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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