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04-18 22:49 发布人:黑龙江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

招标公告

黑龙江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及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化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DTZB-2021-0043

1.3、预算金额:512万元。

1.4、采购需求内容: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仪器名称

数量

1

气相色谱仪

1台

2

液相色谱仪-荧光检测器

1套

3

液相色谱仪-二极管阵列检测器

1套

4

柱后衍生仪

1套

5

COD消解仪

1套

6

在线脱气机

1套

7

全自动顶空进样器

1台

8

实验室专用仪器备件

1批

9

色谱柱

1批

10

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

1套

11

试剂库系统改造

1批

12

全自动紫外分光测油仪

1套

13

全自动红外测油仪

1套

14

多样品平行蒸发仪

1套

15

全自动液液萃取振荡器

2套

16

冷却水箱

1套

17

实验室废水处理机

1台

18

UPS电源

6台

19

菌落计数器

1台

20

便携溶解氧分析仪

1套

21

二氧化碳培养箱

1套

22

漩涡混合器

1套

23

医用冷藏保存箱

2台

24

药用阴凉柜

2台

25

立式冷冻柜

1台

26

空调

6台

27

PP药品柜

2个

28

打印机

1台

29

电脑

1台

30

投影仪

1套

31

扫描仪

1台

32

打印复印机一体

1台

33

样品移动车

1辆

1.5、交货(使用)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供货。

二、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经济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运输、维修及安装能力。

2.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满足本次采购范围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登记。作为代理商投标的企业需提供货物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法来源渠道明(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或代理协议。

2.3、潜在供应商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进行查询,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2.7、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

2.8、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文件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5:00)注:(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文件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万宝小区26号楼4号商服,只有获取文件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0.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地点):黑龙江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七台河市桃山区万宝小区26号楼4号商服),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七台河市供排水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39*****185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鼎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万宝小区26号楼4号商服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6*****5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化验室 供排水 七台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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