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名单公告招标公告
政府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名单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泉财采〔2020〕3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单位招标代理工作,确保单位招标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择优建立泉州市教育局(含督导室、资源配置中心、泉州市招生考试院、泉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名单,以承担我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服务业务。
1.项目名称:择优比选2021年泉州市教育局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名单
2.比选方式:竞争性比选
3.比选内容:择优比选2021年泉州市教育局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名单
4.比选范围:我单位将综合考量市场调查、需求编制、专业技术能力、现场管理、合同风险防控等方面专业能力,择优比选建立我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名单,在我单位委托的范围内,开展对2021年招标有关的物资(设备)采购、服务项目(不含工程项目)代理工作。
5.代理机构资质、管理服务及人员要求: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5.2 投标人在泉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3 通过福建省财政厅网上登记备案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委托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
5.4 有严格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
5.5 对政府采购制度及政府采购政策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并能严格执行,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包括福建省内及外省份相关登记及通报);
5.6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打印查询页面;
5.7非本地注册的代理机构应在本地设有分公司;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示期间2021年4月20日-4月2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持单位介绍信到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报名,并递交相应材料文件(见附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下午16:30。
7.比选文件递交地点:丰泽区东海湾交通科研楼C幢泉州市教育局313室(局办公室),联系人:杨建华 联系电话:135*****999。
8.比选地点:泉州市教育局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泉州市教育局(http://jyj.quanzhou.gov.cn/)上发布。招标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比选方法:由评审专家根据各比选人的公司采购基本业务操作制度、采购配套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证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服务方案、公司场地、公司人员、人员职称、公司业绩、服务费报价折扣等进行横向比较,择优排序。
10.1.参与比选单位少于五家,取消比选活动,本单位将重新组织比选活动。
10.2.参与比选单位大于或等五家,小于十五家(含十五家),所有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全部入选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名单。
10.3.参与比选单位大于十五家,择优排序选取十五家入选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自主委托名单。
11. 我单位将比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被录取机构,签订代理协议。
12.服务期限:从签订服务协议后,一年服务期。履行协议期间,我单位将对代理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若代理机构不认真履行合作协议,考核结果不合格,我单位有权终止委托。
13.竞争性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或书面形式发布。
1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泉州市教育局
联 系 人:杨建华 黄文聪
联系电话:135*****999 139*****256
泉州市教育局
2021年4月17日
附件:
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明细 | 描述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印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或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2)投标人在泉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业绩证明。 | 1.投标人应提供《固定营业场所审核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提供《固定营业场所租任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声明函及以下材料 ①提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本、专科学历及中级职称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②近三个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须有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的盖章)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 ①平面布局图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②开标厅、评标室、抽取专家室、档案室彩色照片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③电子监控设备的彩色照片扫描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④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比选申请人所代理各单位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三个项目)。提供每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网上可查的中标公告(网页打印)各1份及代理委托协议书。 |
(3)通过泉州市财政局登记备案且具有完成项目能力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 | 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4)有严格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企业财务状况; | 提供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及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5)对政府采购制度及政府采购政策有充分认识和了解,并能严格执行,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包括福建省内及外省份相关登记及通报); | 提供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声明函。 |
(6)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7)非本地注册的代理机构应在本地设有分公司;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8)服务方案 | 提供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报价要求
20万(含本数)以下项目 | 最多收取3000元,投标人报价填写3000元下浮比例 |
20-50(含本数)万项目 | 投标人报价分别填写根据国家计委制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比例。 |
50-100(含本数)万项目 | |
100-500(含本数)万项目 | |
500万以上项目 | |
经上材料,按对应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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