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011G01地块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NO.2011G01地块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重新公告)
标段编号: ANJ130255-02SG
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NO.2011G01地块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19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57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网上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NO.2011G01地块项目桩基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以南(河西中部36-3地块),东至恒山路、西至现状、北至楠溪江东街、南至现状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2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地基与基础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桩基工程施工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65995.6 m2;根数:614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50 m。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1.njcein.com.cn),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0年1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地基与基础工程。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2年11月-2013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打印出来的清单,其他证明无效),项目经理还需携带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应提供拟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相关有效的上岗证书原件(须明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材料员)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2年11月-2013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打印出来的清单,其他证明无效)。须书面承诺通过审核的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投标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否则做为放弃本次投标处理。
3、资格预审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提供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并提供所报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亲笔签名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开标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当场核对项目经理上述原件,投标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5、企业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三项核查,缺任何一项均不计算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时间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6、本工程资格预审和投标时授权代表与报名时的联系人必须是同一人,资审时须书面承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并要求全程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否则做为放弃本次投标处理。
7、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银行保函的方式向招标人递交中标差额保证金,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数额以中标价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之间的差额;
8、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材料为准。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5月21日17时6分到 2013年5月28日17时6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江苏农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止马营69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鼓楼区北京西路12号后楼103室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8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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