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坂田服务外包及云服务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坂田服务外包及云服务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的公示
为解决龙岗区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现就坂田服务外包及云服务基地项目制定如下项目遴选方案:
一、项目名称
坂田服务外包及云服务基地
二、意向用地单位
深圳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软国际)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一)必要性
随着“互联网+”行动的积极推进,深圳近年来大力发展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IT服务外包在内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本项目建设主要聚集于云计算应用软件开发服务,随着5G时代的到来,云计算将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市场,而意向企业是行业领先的全球化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之一,利用其在品牌、技术、服务及市场拓展方面的优势,可以为本土科技巨头企业提供优质的IT服务外包业务,推动市、区本土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强化新型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和应用,共同构建深圳市和龙岗区软件新生态,对加快促进龙岗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产业的创新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经查,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我市尚无自有产业用地,现有办公研发场地均为租赁,不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且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的发展需求,亟需建设自有研发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空间。
(二)可行性
本项目选址区域位于龙岗区坂雪岗科技城,该区域的产业定位为世界级ICT(信息通信技术)产业集群承载区。本项目意向用地单位深圳中软国际的母公司是2019年中国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排名前十的电子信息行业领军企业和中国数字服务暨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在包括云计算应用软件在内的各类软件开发服务上积累了众多核心技术,为多家世界500强、科技巨头提供IT服务外包业务,本项目符合本区域的产业定位。
本项目承建单位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较为雄厚、客户资源相对优质、运营开发能力以及全面的质量体系控制能力也较为优异,为企业承担本项目提供了较为有利的保障。
(三)建设内容
坂田服务外包及云服务基地,主要包括研发办公楼,员工研发技术中心、测试中心、产品技术展示中心、员工培训中心、运营中心等配套设施。
(四)初步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约98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中研发办公面积占比不低于90%,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比不超过10%。
四、产业项目类型及要求
(一)产业类型: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应用软件开发。
(二)生产技术: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拥有应用软件开发领域超百件及以上的软件著作权证书、软件产品证书。
(三)产业标准: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产品符合:ISO 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标准;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CCRC-ISV-C01:2018二级;CMMI5认证标准
(四)产品品质:竞买申请人或其母公司须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事应用软件服务外包产业5年以上,拥有千人以上专业化的应用开发服务团队。为世界500强、科技巨头客户提供超过5年以上的端到端的应用软件开发、维护及软件外包服务。
(五)投产时间:通过挂牌方式取得用地后4年内建成投产。
(六)投资强度:投资强度(单位占地面积上的固定资产额)≥31868元/平方米。
(七)产出效率
1.收入法增加值规模:竞买申请人在竞得用地后至出让年限届满前一年止,每5年在本宗地块统计核算的收入法增加值累计不低于50亿元。
2.税收规模:竞买申请人在竞得用地后的前5个会计年度,在本宗地块统计综合纳税额累计不低于14亿元。第6年起至土地出让年限届满前1年止,每5年在本宗地块统计的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竞得用地后前5年的经济贡献,但最低累计不低于7亿元。
备注:综合纳税额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节能环保:产值能耗(项目年能耗总值÷项目年总产值)≤0.044吨标准煤/万元。
五、项目用地情况
(一)用地规模: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08控制单元04-0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9800平方米。
(二)用地功能:新型产业用地(M0)。
(三)建筑规模:计容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
(四)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本宗项目用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2.本宗项目用地建筑物原则上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其实际控制人及两者在深圳注册成立的一级、二级控股子公司自用为主,确有出租需要的,在满足本方案约定的相关经济指标、经区产业部门批准后,可出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建筑面积的20%,且租金标准、租赁对象等均按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有关约定执行。
3.建设用地竞买申请人须在参与该宗地的土地竞买前将注册地、纳税地及统计关系归属地依法变更到龙岗区范围内,并在土地使用期内不得迁移出龙岗区。
(七)竞买资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本宗地:
1.竞买申请人为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法人;
2.竞买申请人应当为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企业。
六、环境保护要求
(一)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气、废水、废渣、磁辐射污染、噪声等的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二)本项目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及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等规范、标准的要求执行。
备注:具体的用地规模、建筑规模、土地用途、规划设计要点、建设时限等以《土地供应合同》为准,经济贡献指标可根据实际用地规模进行调整。产业类型选自深圳市统计局制定的《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报表制度(2019年)》。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的规定,现就该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4月2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深圳特区报、深圳政府在线、龙岗政府在线同时发布。
联系人:钟先生、舒小姐,联系电话: ********、********。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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