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3]10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已由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审批[2013]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内。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建筑面积为2166.06㎡,地上二层,建筑高度为15.75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钢结构屋顶)。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预算价为:*******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②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须持有土建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④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3年5月21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3年5月27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200 元(在投标确认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500 元。
5、报名与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
5.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14时00分;
5.3投标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内,携带网上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在投标确认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共五份。
招标人: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包寒珍 135*****220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钱喜信 ****-********
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13]106号招标项目名称: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招标 单 位: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公章)法定代表人:王天仁联系电话:
****-******** 联系人:包寒珍联系电话:
135*****220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陈国振 联系电话:
****-********联系人:钱喜信 联系电话:
****-********编制时间:2013年4月19日备案单位: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备案时间:2013年5月21日总 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一)总则………………………………………………………… 9(二)招标文件………………………………………………………… 10(三)投标文件………………………………………………………… 11(四)投标………………………………………………………… 13(五)开标………………………………………………………… 14(六) 评标 ………………………………………………………… 15(七) 合同授予 ………………………………………………………… 16(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7(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7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 18(一)评标办法………………………………………………………… 18(二)评审标准………………………………………………………… 18(三)评标程序………………………………………………………… 1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22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25第六章投标文件其他材料部分……………………………………………… 32第一章招标公告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3]106号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已由 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审批[2013]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 财政拨款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内。工程规模:本工程为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建筑面积为2166.06㎡,地上二层,建筑高度为15.75m。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钢结构屋顶)。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 质量要求:合格;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预算价为:
*******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②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须持有土建专业的上岗证书;安全员还须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C类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③项目班子成员目前在其它工程项目(含预中标工程)中无任职;④项目班子成员相关资料已列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数据库。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3年5月21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 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3年5月27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
********。(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4.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200 元(在投标确认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500 元。5、报名与投标确认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应打印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名确认书);5.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14时00分; 5.3投标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内,携带网上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15时0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在投标确认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7、其他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共五份。招标人: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包寒珍
135*****220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钱喜信
****-********2013年5月21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项目名称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建设地点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内1.1.3招标人名称: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地址:东阳市横店镇联系人及电话:包寒珍
135*****220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东阳市人民路279号联系人及电话:钱喜信
****-********1.2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为:施工承包,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计划工期:20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资质条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注册资金与所投标段的规模相适应。项目班子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5.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所在地1.6.1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4日前,投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区以书面形式(不公开投标人身份)向招标人提交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31日15时00分2.3.1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3.4招标人发布紧急公告时间和媒介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发布紧急公告,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3.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①投标报名确认书 ②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③参加开标会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含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交易员证(交易员参加开标会议时)④项目经理资格(资质、注册)证书、B类安全资格证、及有效身份证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全员C类安全资格证。3.2.1投标报价方式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下浮后的总造价进行报价。3.3.3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和暂列金本工程预算造价
*******元,无暂列金。工程预算编制依据详见投标人须知3.3条。3.3.4最高限价经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3%后的值作为最高限价。其计算公式为:最高限价=工程审定预算价×97%3.4.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日历天3.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6万元整,须从本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内:收款单位名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东阳支行 银行帐号:
****************886 3.7.3签字、盖章要求投标函部分的投标报价书上须加盖上投标人印章,并应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的签字和盖章;3.7.5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一份; 其他材料一份。4.1.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东阳市横店镇招标人名称: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投标文件在2013年5月31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确认投标人应在投标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 60 分钟内,携带网上投标报名确认书和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到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具体地点在投标确认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不受理投标文件的情形①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2.1条进行投标确认的;②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到投标人须知第4.2.3条指定的地点;③未按投标人须知第4.1条进行密封和标记的;④非本标段的投标文件。5.1.1开标时间、地点和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地点在投标确认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员: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5.1.2投标人相关人员开标时迟到或缺席或未带相关证件时的处理①按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②其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仍进入正常的开标程序,但不列入投标人的初步排名序列,其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送达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5.2开标会议上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①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5条;②投标人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3.5.1条要求;③投标人的报价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3.2.1、3.3.4条要求;5.2不列入初步排名的投标人①开标审查不合格或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2.1款认定为异常报价的投标人;②经“投标人须知”第5.1.2或5.1.3条处理过的6.1.1评审小组的组建本项目由招标人召集相关单位组建评审小组6.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6.4.1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的内容①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来行贿犯罪行为情况;②中标候选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不良行为记录情况;③项目班子主要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在建工程情况。6.4.3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和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结果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评标结果送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7.2.1中标通知①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以网上发布中标结果的形式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②中标单位按规定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服务费(中标价的0.3‰),7.2.4中标人补交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补交书面投标文件5份(内容与格式与投标文件电子版相同,纸质投标文件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7.3.1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其中:①质量承诺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的为合同总价的 5 %;②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的为合同总价的 1.5 %;③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0.5 %;④工期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2 %;⑤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为合同总价的 1 %。7.4.3合同备案签订合同后5日内将合同副本(原件)送市公共资源交管办备案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风险控制价及风险保证金本工程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应提交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为风险控制价与中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差额);风险保证金必须在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完毕,否则按自动放弃中标处理。注:不得以保函等形式提供。9.2工程预算书核对招标人或中标人对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有异议的,均有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权利,具体核对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第2.1.2条。9.3暂定价项目本工程不设暂定价。注:如本招标文件后面的条款与本表有矛盾的以本表的内容为准。 (一)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踏勘现场1.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5.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6 投标预备会1.6.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二)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按本章第2.2条、第2.3条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招标文件须经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2.1.2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⑴本项目的招标公告;⑵投标人须知(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⑶评标方法、标准、程序;⑷合同主要条款⑸工程预算书⑹图纸及图纸清单⑺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答复或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4天前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网上答疑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2.2.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的“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和下载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可以不作收到澄清确认。投标人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疑问,招标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l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以书面形式进行公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3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和下载招标人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答疑、补充文件、限价公布”栏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以不作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确认。2.3.4招标人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修改招标文件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执行。(三)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含投标报价书和投标文件电子版)、其他材料等二部份文件组成; 3.1.2投标函部分的内容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3.1.3其他材料部分的内容及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进行报价。3.3 本工程预算价3.3.1本工程的预算造价按下列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编制:□√工程施工图纸;□√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金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2013年第4 期;□√其它有关文件、法律法规。3.3.2本工程预算的取费标准:①按三类工程取费;②材料价格参照2013年第4期金华造价信息发布的信息价,人工费单价按2013年第一季度金华市人工市场信息价,综合工程实际分析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③参照本省“计价依据”,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④按省2010版“概预算编制规定”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计算综合单价。3.3.3本工程预算经审定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上公布预算价,经审定后的工程预算价为招标人设定投标控制价的依据。3.3.4招标人对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为废标。 3.4 投标有效期3.4.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5 投标保证金3.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5.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5.3未被选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划拨到招标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投标保证金划拨到招标人账户:(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3.6 资格审查资料3.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资格后审资料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书原件外,应采用电子版的方式提交。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3.1.1条内容进行编写。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报价书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报价书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字、盖单位章。3.7.4投标报价书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确认。3.7.5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四)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将投标函部分(投标报价书和投标文件电子版) 密封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函【投标报价书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盘(光盘和U盘各一个)一份】”字样。4.1.2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除了按本须知第4.1.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迟交时,投标文件可按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4.1.4投标文件密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骑缝加盖投标人印章。4.1.5其他材料部分(一份)要求:①相关材料应装入标有投标人名称的档案袋里;②档案袋上应注明“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字样;③档案袋不密封。4.2 投标确认、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进行投标确认。4.2.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6 投标文件如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的情形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 开 标5.1 开标时间、地点和参加开标会议人员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准时参加。5.1.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和拟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开标。如开标会议开始时以上人员有迟到或缺席,或者未按要求提交证件的,则按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处理。5.1.3如招标人发现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或其相关人员有冒名顶替者,应报主管部门另行处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予以封存备查,不再进入开标程序。5.1.4投标企业参加开标会议人员身份查验办法:在开标会议开始时进行,查验范围:当投标人数少于或等于8家时,查验全部投标人;当投标人数多于8家时,随机抽取8家(或其他经开标现场监督人员同意的方式确定)进行查验。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逐一进行开启和开标审查后,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经理、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3.3条规定当众当场抽取本次招标的有关系数、计算评标基准价。(10)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3.4条规定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和对投标人进行初步排名。(11)将本条款第(9)、(10)项的相关数据及计算结果记录在案。(12)招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 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3.5条规定,将进入后续评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评审。(13)开标会议结束。(六)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6.3.1评标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准、程序”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标准、程序”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公示 6.4.1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小组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履约能力审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审查,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标准详见“第三章 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中的第2.3条。履约能力审查时,如发现有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或弄虚作假时,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6.4.2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为履约能力审查合格,并由招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6.4.3因履约能力审查不合格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应按评标小组评审并排序的有效投标人依次增补经履约能力审查合格的中标候选人。6.4.4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公示。(七)合同授予7.1 定标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小组的评标情况及评标结果的公示情况进行定标,并且应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确定中标人,即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内未按时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排名第二名与第一名的投标报价之差高于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如第三名与第一名投标报价之差高于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则按前款处理。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7.2 中标通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7.2.1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核准,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2.2发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办理好有关保险合同。 7.2.3招标人应当依法向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无息返还。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八)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招标人应按《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而进行直接发包。在直接发包中,所有的合同条款必须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同,合同价款必须低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风险控制价及风险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工程量预算书的核对(详见第四章2.1.2条)9.3暂定价材料、甲供材料9.3.1暂定价材料: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9.3.2甲供材料(本工程无甲供材料)。9.4其他9.4.1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9.4.2项目班子成员管理: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经批准更换的人员)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原件交招标人封存保管。项目竣工验收后,退回上述证书原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标准、程序(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3.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评审标准2.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标准。评标小组在形式评审和响应性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作废标处理:(1)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投标须知人前附表”3.7.5条的要求;(2)非本标段的投标文件;(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额度、交纳时间及内容有差错的;(4)投标文件没有按投标函、其他材料二个部分分别装订的;(5)投标文件的投标函部分内容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内容提交(6)投标人未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盘(光盘和U盘)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盘(光盘和U盘)因损坏等原因导致投标文件电子盘内容无法导入计算机。(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没有使用或只有部分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文件报价书中需要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地方,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签字、盖章的;(9)投标文件报价书中的签字为非本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本投标人交易员签字的;(10)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1)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的;(12)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内容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条规定;(13)投标文件载明的施工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工期的;(14)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等级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1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人设定的上限值;2.2资格评审的标准。评标小组在资格评审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现场监督人员确认,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无效或已经过期;(3)投标人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未提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投标人未提交拟派项目经理的B类安全资格证原件,或提交无效的B类证书;(5)投标人未提交拟派安全员的C类安全资格证原件,或提交无效的C类证书;(6)投标人的资质、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第3.1条或第3.2条要求;(7)投标书中拟派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确认书上的项目班子成员不一致;(8)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标准2.3.1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记录情况审核。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年整,以法院判决日为准)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招标人到市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为准)为合格,近三年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为不合格;2.3.2不良行为审核。中标候选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信息库中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处于公告期内的,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2.3.3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在建工程情况审核。拟派项目班子成员有在建工程时,按履约能力不合格处理。招标人在审核在建工程情况时,以网上搜索为准,如网上搜索或其他投标人举报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在建工程时, 以其能否提供竣工验收单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项目因故停工的,应出具建设单位、项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的证明。上述材料应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提供给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实施中,项目负责人因故更换的,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前,视同有在建工程。(三)评审程序、办法3.1最高限价和风险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4,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3.2确定和计算算术平均值3.2.1甄别异常报价。如开标时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由招标人认定为异常报价,该投标文件不进入算术平均值的计算:①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者;②报价为最低并低于次低报价15%及以上者;③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的。④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5条;⑤非本标段的投标报价。3.2.2计算算术平均值:在甄别后,招标人按照下列的方式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计算算术平均值:①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时,不计算算术平均值;②投标单位大于5家时,在通过开标审查的投标单位中去掉N(N=通过开标审查的投标单位家数×10%,N四舍五入为整数,下同)个最高报价和N个最低报价;再在剩余的投标人报价中,随机抽取N+1个报价;将N+1个报价计算平均值作为算术平均值。3.2.3算术平均值确定后,后续评标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会导致算术平均值变化,即不再重新计算本工程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3.3.1当通过开标审查的投标单位少于或等于5家时,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如果最低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风险控制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3.2通过开标审查的投标单位多于5家的,评标基准价的确定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以下方案一和方案二中选取一种规定的方式确定评标基准价。方案一: 评标基准价=投标最高限价×W%+算术平均值×0.97×(1-W%)其中:系数W确定办法:在开标会上从10——30中的数字随机抽取确定(用电脑操作时,由招标人与投标人代表分别在1.00——3.00之间各抽取一个数的平均值乘以10为W,W保留一位小数)。方案二:评标基准价=最高限价×(1-K%) 其中:系数K的确定办法:K的浮动区间为3.00——A,并在开标会议上随机抽取确定(用电脑操作时,K值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代表分别在3.00——A之间的数字中各抽取一个数的平均值,并保留二位小数);其中A值按下列方法确定:① A值的计算公式为:A=[1- (算术平均值×0.97)/最高限价]×100(A值保留二位小数)②如按上述第①款计算的A值大于13时,则取A=13.00。3.4计算投标报价分,对投标人进行初步排名3.4.1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基准价,在开标会议上现场计算确定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3.4.2先赋予各甄别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初始分,各为100分,然后按各甄别后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下列几种情况分别计算,最终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①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不扣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分为100分;②当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值时,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值1%的,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初始分中扣4分;在计算该扣分时,当价差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分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分=100-投标偏差扣分值其中:投标偏差扣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4(上述公式计算后,取投标偏差扣分值为正数)③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值15%及以上(即投标报价≤0.85×评标基准值)时,再加扣30分。投标报价分的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分=100-投标偏差扣分值-30其中:投标偏差扣分值=(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4(上述公式计算后,取投标偏差扣分值为正数)3.4.3 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根据投标报价分从高到低对甄别后的投标人进行初步排名,投标报价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3.4.4不列入初步排名的投标人为:①开标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或被本章第3.2.1款认定为异常报价的投标人。②经“投标人须知”第5.1.2或第5.1.3条处理过的投标人;3.5进入后续评审投标文件的确定3.5.1由招标人对初步排名在前5名(少于5名时,取全部列入初步排名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送入评标室进行后续评标(后续出现任何情况都不再送入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3.6符合性评审由评标小组对进入后续评审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符合性评审分为:1 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本章第2.1条);2 资格评审(标准见本章第2.2条);3.7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3.7.1符合性评审完成后,评标小组对有效投标文件按其投标报价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3.7.2.评标报告评标小组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评标小组应在评标报告中依次推荐排序前一至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7.3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标记录;(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3)废标情况说明及依据;(4)询标澄清纪要;(5)中标侯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6)其他建议。3.8有效投标人不足3个时的处理3.8.1后续评标时,如有效投标人为0时,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3.8.2有效投标人为1-2名时,则确定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对中标候选人排名时,以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一)材料采购与价格:1.1本工程所用材料品质必须是正品,质量必须合格,并应符合施工和验收规范要求,进场后应按规定验收和试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于工程。按规定支付的材料监测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支付。主体结构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水泥必须为免检水泥。(二)合同价款、合同价款调整及支付:2.1合同价款及调整:2.1.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其计算公式为:合同价款=(由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1-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注: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预算价款以招标公告发布时提供的预算书为准,但允许本条第2.1.2款所述工程量核定后调整预算价款;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1-(中标人投标报价÷招标公告发布的预算价)】×100%2.1.2预算书中工程量核定。招标人或中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供的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后3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出重新复核的书面意见【附核对工程量调整表及计算表,调整表与计算表应相对应,对没有提交工程量调整表及计算表的,对方可不予认可】。由招标人、中标人、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和审核单位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对异议进行复核的期限应在提出书面复核通知后_30天内。复核后,若工程量误差累计引起预算总价变化在3%(包括3%,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工程量误差小于10%的)以内,仍按原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执行,复核费用由提出方承担;复核后,若工程量误差累计引起预算总价变化超过3%(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工程量误差大于等于10%的)的,按复核后的工程量调整预算总价,调整包括3%以内的部分(或预算书中有超过50万的单项工程量误差超过10%的以内部分),但不得对中标单价进行调整,复核费用由原预算编制单位承担。复核工作结束后提出方应将复核结果抄送市公共资源交管办等部门备案。双方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原工程预算书的工程量。2.2工程结算及调整2.2.1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及单价(暂定价除外)以本工程预算中列出的工程量、单价为准,除设计变更和工程条件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部分(本条第2.2.2款规定)调整外,均不再调整。2.2.2工程实施过程中遇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实调整分部分项工程量项目或数量:①因设计图纸缺项、修改引起实物量变化;②设计变更引起清单项目工程量增减的;③因现场条件变化等原因引起实际施工范围与设计(预算编制)范围有不同的。2.2.3如发生本条2.2.2款所述调整时,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应按照下列方法确定: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确定。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③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④以上重新组价的综合单价不能高于按浙江省和金华市现行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规定计算的价格,并按中标时审定预算价和中标的下浮幅度下浮。2.3合同价款的支付:第一次付款:基础完成付合同价的20﹪(包括1.5%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第二次付款:中间验收后付合同价的35﹪;第三次付款: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的25%。余款支付:其余工程款经有关部门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价的95%,5%留作工程保修金。工程保修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并按规定履行了保修责任后付清(不计利息)。2.4 工程结算编制惩处按《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工作的意见》(东政发〔2008〕82号)第十九条规定的条款执行。(三)工程施工、项目班子成员管理3.1 本工程施工技术标准:采用现行国家或行业的施工标准和验收规范。3.2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3.3 本工程施工必须由中标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严禁挂靠、转包;特殊专业分部工程需要分包时,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批准后,选择有相应承包资质和资格的单位施工。3.4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并按《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依法招标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东政发【2009】50号)文件规定执行。3.5对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包括经批准更换的人员)实行押证管理,中标人须将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书)原件交招标人封存保管。项目竣工验收后,退回上述证书原件。3.6 投标单位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岗到位,到岗率按施工日计算每月不得少于22天,每少一天罚款2000元。到岗率低于50%或连续无故不到岗时,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因此给建设单位所造成的损失。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认为中标单位所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管理能力、水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时,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选换项目负责人(同时报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核准备案)。3.7 不按投标的项目班子到位的或其班子成员月到岗率达不到70%以上的或因施工方责任导致工期延长10天以上的,由建设单位报招市公共资源交管办核实后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予以通报并暂停半年至一年在东阳的投标资格。(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1 中标人(下称乙方)应将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中标后提交招标人(下称甲方)批准。4.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代表对进度的监督和检查。4.3 本工程要求工期200天(日历天,含节假日,以开工日期为准),每延迟一天罚2000元,限额为合同总价的 2 %。如果实际施工工期提前于合同工期,甲方不给予奖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五)工程质量5.1 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要求。5.2 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由乙方承担返工的一切费用,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合同总价格5%支付赔偿金。5.3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六)安全施工6.1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保险。6.2中标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中标单位负责。6.3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合同总价的1.5%提取,专款专用。其提取使用按金市建建(2006)12号文件执行。(七)其它7.1如遇本工程的预算编制、审核有重大技术性差错时,由建设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处理。7.2、本招标文件是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基本依据,并与施工合同一并执行,施工合同对本招标文件内容,不能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及内容一、投标报价书(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二、投标文件电子版(1)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2);(2)投标报价书彩色扫描件(内容格式与投标报价书相同);(3)法定代表人授权交易员的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格式及内容详见“2013年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席位和交易员申请表”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或附件3】(4)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证书(如有备用交易员的,还应提交备用交易员证书)扫描件(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4);(6)主要人员简历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5);(7)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6)(8)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本项目工程预算书注:1、投标文件电子版盘应以光盘和U盘作为介质提交,电子盘须真实有效,能以相应数据导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电脑内为准。2、投标文件电子版中,不要求投标人签字及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要求纸质投标文件每页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件1: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投标报价书:(建设单位)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并经过现场踏勘,澄清疑问,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现经我方认真分析研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要约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投标的各项承诺内容,以本投标书向你发包的工程进行投标。投标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工期为 ,质量目标为 。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书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如我方中标:(1)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盖章)2013年月 日附件2: 东阳市横店镇任湖田小学食堂体艺楼工程 施 工 投 标 文 件项目编号:东招施工[2013]106号投 标 人(章):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盖章):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注:此页电子版不要求签字盖章,但中标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签字和盖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的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驻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职交易员;授权委托本单位的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为我公司驻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用交易员,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交易活动并办理相关手续。交易员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有效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特此委托申请单位:(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注:1、此页为“2013年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席位和交易员申请表”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的复制样张;2、投标人提交此材料的扫描件时,应与已提交的“2013年东阳市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席位和交易员申请表”中的内容相一致。附件4: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附件5: 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身份证号职称职务学历毕业时间、学校、专业拟在本合同任职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1、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2、项目经理应附注册(资质)证书、B类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养老保险(仅要求外地进东企业提供、东阳本地企业可不提供)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应附上岗证书(安全员应附C类证)扫描件。【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需要提供B类、C类安全证书】附件6: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本表后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证A类证(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扫描件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任职文件或聘书扫描件。【注: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不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A类安全证及任职文件或聘书】第六章 其他材料部分(本部分无规定格式)①投标报名确认书;②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③参加开标会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件(含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交易员证(交易员参加开标会议时);④项目经理资格(资质、注册)证书、B类安全资格证、及有效身份证件;⑤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安全员C类安全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