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2021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2021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2021年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涂塑钢管及管件(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2.1 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注:管材按照米数进行报价,管件按照件数进行报价, 样品按照表格内容要求在开标时提交, 样品为投标人免费提供,管材样品长度不低于20CM,不计入采购清单内,活接头带橡胶圈(材质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数量管件招标数量配套。
2.2须在2.1采购清单备注中注明原材料价格为x元/吨。
2.3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生招标型号不足以满足实际需要,可由中标人合理报价,签订型号补充合同。(注:补充型号的价格须在相邻型号的区间范围内。若未有相邻型号,应按招标时原材料的吨位价格为依据进行报价。)
2.4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根据工程实际进度与业主的要求进行供货,以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商务条款的规定。
2.5交货地点:重庆市主城区内买方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2.6合同有效期一年。
3、对投标人资格及证明文件要求对投标人适用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涂塑钢管及管件的生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投标人营业执照上未注明涂塑钢管及管件生产,可提供该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生产资料作为证明。
3.2、生产企业须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产品过水部分涉及的涂料须提供“卫生许可批件”及省级卫生疾控中心授权机构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若投标人所在省份的质量监督机构不再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出具卫生检验报告的,须提供所在省份有关行政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复印件和所在省份有关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关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卫生检验报告复印件。
3.4、投标人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提供报告复印件】
3.5、2018年01月01日至今签订的合同金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涂塑钢管及管件产品购销合同至少1个(提供采购合同、开具的供货发票、用户评价证明的复印件。合同与用户评价须一一对应,发票金额需达到40万元,且合同与发票的项目名称须一致)
注:(1)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上未能体现具体项目,需附上税务出具的发票清单(清单上需显示采购项目为涂塑钢管及管件产品);
(2)年度合同可视为有效合同,但提供的与涂塑钢管及管件产品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40万元;
3.6、投标人须为生产企业,此次所提供的涂塑钢管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函原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复印件)
3.7、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管件可以是自己生产或采购符合技术要求的产品。【提供承诺函原件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本产品商标或品牌证明文件复印件】
3.8、投标人须具备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3.9、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确认其具备相关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保证产品设计使用寿命20年以上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0、保证5年内不得停产同型号的投标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1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内容的要求提供相应规格型号数量的样品,投标样品必须密封装箱,且在密封包装外贴样品一览表(格式自拟),注明提供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3.13、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3.14、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不领取,投标样品按废品处理。(该条仅为退还样品的要求,不作为否决投标条款)
备注: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投标人应保证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证明资料清晰可辨,原件备查。
3.15、已标价主要材料清单:
3.15.1、符合第一部分“涂塑钢管及管件采购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3.15.2、招标文件中规定主要材料清单不允许修改的内容不得修改。
3.15.3、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如超限价作否决投标处理。
3.15.4、主要材料清单与招标文件同时在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发布。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被邀请的投标人于2021年04月1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者,视为废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26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样品递交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4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重庆中法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悦来镇悦来水厂
联 系 人:陈老师
电话:136*****633
代理机构:重庆公用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老师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覃老师、陈老师、刘老师、李老师、秦老师
电话:***-********(平台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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