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项目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项目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项目电伴热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国电宁夏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项目电伴热系统招标采购(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FJZB13-176
日 期: 2013年 5月22日
1.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网址:http://)和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分二步开标)凡符合本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款中规定的规定的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中国石化宁夏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1,4-丁二醇项目(以下或称为BDO项目)电伴热系统采购(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3.投标人应是制造企业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及以上)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制造企业 | 代理商 | |||
1 | 电伴热系统 | 1000 | 200 | 1、 投标人应持有中石油或中石化合格物资供应商入网证, 或者所投产品在中石油或中石化有投运业绩。 2、 投标人所投产品在相同或类似的大型化工装置中至少有三个项目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中文版式)必须是销售合同复印件(含订货明细及相关参数)及用户使用反馈证明,包括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所投产品中电伴热带采用欧美知名品牌,进口或者在国内合资或独资工厂加工 (除外护套和金属编织带外,发热体核心产品必须进口),并提供进口产品原产地证明。 |
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交货期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BDO项目电伴热系统 | 1套(其中电伴热带139.7千米) | 3000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 | 30 |
9.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9日,北京时间09:3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送达地点为宁夏银川市世纪大厦酒店(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24号(近解放东街)电话:****-*******)指定会议室。具体见开标当日大堂指示牌。
11.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3年6月19日,北京时间09:30整。地点为宁夏银川市世纪大厦酒店(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玉皇阁北街24号(近解放东街)电话:****-*******)指定会议室。具体见开标当日大堂指示牌。
12.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3.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卷第一章第8款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帐 号:****************29
14.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88号国电接待中心14层
邮 编:100055
电 话:***-********
传 真:***-********转3085
联系人:孙浩(凡购买招标文件请与本章第7.6所列联系人联系)
邮 箱:chengxinsunhao@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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