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长治路103号1幢A座10层1005、1006号房产交易公告
太原市长治路103号1幢A座10层1005、1006号房产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太原市长治路103号1幢A座10层1005、1006号房产 | 项目编号 | 21FC********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1/3/5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1/3/18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26)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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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0/4/30 | |||||||||||||||||||||||||||||||||||||||||||||||||
评估机构 | 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3E 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162号13幢301室 法定代表人:肖红光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涉及优先购买权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中场内行权的有关规定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优先购买权人。 5、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查封、腾房、过户等瑕疵;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报告详见万隆评报字(2020)第10382号、万隆评报字(2020)10383号。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中国境内法人机构、其他组织等。 | |
标的交割 | 以房产现状进行移交。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披露要求缴纳项目保证金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持相关材料至交易市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交纳交易服务费,后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 3、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意向受让方已完全知晓以下事项: 1)接受并同意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的实际状态交付; 2)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房屋实际交付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交付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同意本次标的交易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当地关于房产的相关规定执行,相关税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承诺自行了解标的房产所在地的相关政策,符合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自行办理房产及土地过户,转让方予以必要配合,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标的房产无法过户的,受让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5)同意确因特殊情况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时,转让方仅退还实际收取的房屋转让款项,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4、意向受让方应在本项目公告截止日17:00前通过E交易网站检索项目名称上传受让申请资料进行线上报名。需上传资料详见附件。 5、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仅就委托方提供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 因系统传输原因,部分项目挂牌截止日期可能未做实时更新,项目挂牌及报名具体截止日期详见:http://www.ejy365.com/,请检索项目名称查看项目挂牌具体情况。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标的展示时间: 公告有效期内的工作时间 2、标的展示地点:太原市 3、标的展示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135*****775 郝女士 联系电话:134*****689 | ||||
竞价报名 | 报名手续 | 1. 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有效期内联系项目负责人索取项目报名材料,并登录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xpre.com)或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检索项目名称进行项目线上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
账户名称: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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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履约保证金金额:100万元 (二)履约保证金保证内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①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 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③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④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规定时限签订受让法律文本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⑥未按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支付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交易服务费的; ⑦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⑧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受让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要约的; ⑨相关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受让方违约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计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中的情形,其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3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以交易机构通知为准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详见项目报名材料 | ||||
附件下载 | ****************4001.jpg" target="_blank"> ****************5002.jpg" target="_blank"> ****************5003.jpg" target="_blank">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郝女士、王女士 |
技术支持 | 134*****689、133*****668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有效期工作时间内 | |
单位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5层 |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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