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碎石招标公告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碎石招标公告

流水号:(谈)2021041900025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碎石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文件编号:ZTSJJLCC2021-01

1.谈判条件

本项目为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业主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由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作为采购人,对本项目块石、碎石、瓜子石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工期要求:本工程总工期暂定两年。开工日期:2019年10月26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建设面积: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12.447公里、新建两侧护岸长度24.576km、新建钢坝闸2座,跌水溢流坝2座,溢流坝1座;新建跌水13座;新建雨水吐口47座;新建观景平台14座,岛屿4座。

2.2谈判内容

详见谈判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2.3采购方式

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2.4资金来源

工程建设资金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竞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见公告附件1);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谈判中同时谈判;

3.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4同一投标人同类物资至多只能中1个包件。

3.5其它:①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限制交易期满后,未履行重新准入审批流程的禁止参与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活动;②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③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竞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价法。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04月19至2021年0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申请人将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2中的竞标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标书款付款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1723307929@qq.com )。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款项汇至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晋中铁道支行,账号:14001708808050010910),同时注明购买物资类名称,过期不予受理。

5.2 竞争性谈判文件商品混凝土包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一包一投,售后不退。

5.3已支付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的竞标人,请于2021年04月19至2021年0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进行响应(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谈判人须登录网站--“供方交易系统登录”---点击“采购信息”---在“采购名称”中点击谈判项目---点击相应“采购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输入密码、确认密码”,点击“提交”—“响应”)并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5.4竞争性谈判文件以电子版出售。

5.5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予售卖。

6.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8:30时开始,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9:30时,谈判开始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9:30时。地址: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地址:长春九台区西营城街道万嘉和小区31栋中铁三局长春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与现场同步进行,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完成资料上传事宜,如因网上资料上传不全而导致现场投标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2保证金: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收取截止日期前向采购方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为块石、碎石、瓜子石包件2万元/包件(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运输工程分公司,开户行:建行晋中铁道支行,账号:14001708808050010910),汇款时须采用公对公的方式,不接受个人汇款及现金等方式)。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保证金未能打入采购人指定银行账户的,该谈判响应文件按作废标处理。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请各位竞争性谈判响应人在网上报价时勾选“开标后自动解锁”。

6.5投标人为代理人的,请在现场递标时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第七部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中第6、7附件。

6.6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投标人递标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配合测量体温,做好登记,相关准入政策详见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管理实施办法。

7.开标

7.1时间:2021年4月28日9:30时。

7.2地点: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地址:长春九台区西营城街道万嘉和小区31栋中铁三局长春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以及http://上同时发布。

9.现场勘察

本次谈判不统一组织竞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考虑路况复杂,交通、施工便道等因素,请各潜在竞标人自行勘察工地。

10.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栗耀男 刘晓东

联系电话: 1503552335013934438842 电子邮箱:1723307929@qq.com

地 址: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地址:长春九台区西营城街道万嘉和小区31栋中铁三局长春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

(一期)PPP项目西营城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1年4月19日


标签: 碎石 长春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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