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广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投标邀请书
大名广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投标邀请书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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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名广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99)其他 |
联系人 | 杨龙 | 联系电话 | 139*****875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1-04-19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1-04-21 11: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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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名广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 AYZX-2021-DL-01-036-重 | 工程-施工 | 32.0(元) |
公告内容
大名广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投标邀请书
本招标项目大名广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项目,已由兰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批准实施(备案证号:兰高新管经字【2019】16号),项目业主为兰州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名广场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项目(重新招标)
2、建设单位:兰州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招标编号:AYZX-2021-DL-01-036-重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共建设 3 栋 2-3 层商业及 3 栋 7 层办公楼底部带商业,地下车库(一层),规划总建筑面积约 78471.15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5827.4 ㎡,地下建筑面积 22643.75 ㎡。
6、建设地点: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纬十四路以东、经六路以北、经十五路以南范围
7、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有资金
8、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说明:(1)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各投标人在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需报总价及综合单价,在本次网上竞价环节各投标人只需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报单价即可;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根据甲方要求按照项目实际情况报价;超出最高控制价按照废标处理。
(2)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符合招标人验收条件,待项目实施完成后,以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3)本项目总价招标控制价为:小写:¥*******.00元 ;大写:叁佰伍拾伍万贰仟肆佰肆拾捌元整。每立方米报价不得超过32元;即本次报价应小于等于32元/m3。
9、招标范围:大名广场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垃圾清运等内容。
施工内容详细描述如下:1#楼区域:原地面标高约为1793m~1798.5m之间,清理后标高约为1792m~1793m之间;2#楼区域:原地面标高约为1798m~1799m之间,清理后标高约为1793m~1794m之间;3#楼区域:原地面标高约为1796m~1799m之间,清理后标高约为1793m~1794m之间;5#楼区域:原地面标高约为1799m~1806m之间,清理后标高约为1796m~1797m之间;6#楼区域:原地面标高约为1798m~1805m之间,清理后标高约为1796m~1797m之间;7#楼区域:原地面标高约为1800m~1805m之间,清理后标高约为1797m~1798m之间。共计111014m3,运距约16km。
10、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1、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施工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03月01日至今) 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须提供2017-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并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招标人分别邀请甘肃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顶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金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未邀请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备注:参与竞价的各投标人应如实慎重填写所报价格,错误填写报价者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竞价结束后以在系统报价结果为准。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采购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经招标人同意后,项目将重新组织竞价。
三、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料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资质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
2、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报价单;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组人员近三个月(2020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4、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按照随邀请书发出的招标文件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应用 A4 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
1、凡是拟参与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阳光采购交易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上注册成功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2、注册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 月19 日17时00分至2021年4 月21 日11时00分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上传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上传完整的资格证明文件。招标人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入竞价环节,投标人在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前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限上传,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网上竞价相关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 月21 日11 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邀请书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进行报价,竞价以“最低价中标”选定中标人,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在交易系统竞价环节的报价只报每立方米的报价且不得超过32元;即本次报价应小于等于32元/m3,待项目实施完成后,以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六、结果公示
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兰州)(http://yg.lzggzyjy.cn/a/login)(凡参与该项目的投标人须详细填报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及电话等相关信息,因投标人失误导致信息填写错误或与之无法正常联系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新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1号
联系人:刘莉
电 话:136*****442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2号西脉大厦21层2103室
联系人:杨龙 何茹波
电 话:139*****875 138*****558 ****-*******
2021年 4 月 19日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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