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招标公告

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招标公告

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林业局的委托,对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采购项目
注:本项目 整体 投标,只接受投标投标人 唯一 方案报价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C-GK********
       代理机构编号:HNZC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采购预算:120万元
六、投标资质:提供以下资料
1.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1.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要求提供:
(1)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外地投标单位在长沙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驻长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七、标书认购: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5月22日至2013年6月16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1、投标截止: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09:00时(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0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
九、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小写¥12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采购项目),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账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银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3、缴纳时间:2013年6月16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林业局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夏家湾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8*****66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0号越界·天佑大厦1225-1230室
联 系 人:任武琼刘雁王勤凤
电  话:****-********(传真)
银行账号:8001 0085 6809 022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 资源二类调查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C-GK******** 代理机构编号:HNZCCG-******* 采购人:长沙市林业局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5 一 说 明 5 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6 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7 五 开标和评标 7 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10 七 中标及合同签订 11 八 质疑与投诉 12 九 法律责任 13 十 融资与担保 14 十一 其 他 15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 17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18 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 21 格式1 投标承诺函 22 格式2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 23 格式3 投标报价表 24 格式4 规格响应表 25 格式5 调查方案及说明 25 格式6 质量保证承诺书 26 格式7 售后服务承诺书 26 格式8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 27 格式9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28 格式10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29 第一章 投标邀请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沙市林业局的委托,对长沙市林业局城内五区(即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国内合格的具有省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含乙级)林业调查规范设计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CSCG-HNZC-GK******** 代理机构编号:HNZCCG-*******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五、采购预算:120万元六、投标资质:投标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及有关格式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七、标书认购: 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5月 21日至2013年6 月16日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八、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3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09:00时(北京时间)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3年 6 月 17 日(星期一)09:0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4楼)。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九、投标保证金: 1、缴纳金额: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小写¥12000元)。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即:长沙市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采购项目),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账户名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银行账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3、缴纳时间:2013年 6 月 16 日16: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十、联系方式:采 购 人:长沙市林业局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大道夏家湾联 系 人:刘先生电 话:158*****66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0号越界?天佑大厦1225-1230室联 系 人:任武琼 刘 雁 王勤凤电 话:****-********(传真)银行账号:8001 0085 6809 022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 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长沙市林业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简称代理机构)系指湖南正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 “中标人”系指被确定为承接本项目并负责其实施的投标人。 3.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3.2 投标产品(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3.3 满足本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3.4 购买本文件并已办理登记手续。 3.5 符合财政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3.6 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公司,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4. 联合体投标 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保证金 5.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按《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5.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凭财政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没收通知书》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国库:(一)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三)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四)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 投标有效期 6.1 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文件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其投标无效(★)。 6.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拒绝上述要求而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对于接受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7. 本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投标人下载本文件后,应进行检查;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招标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及时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应在投标截止日前15日前作出解答并形成答疑纪要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后在“答疑专区”发布,同时报市政府招标办备查。答疑纪要发布后,停止投标质疑。 7.2 招标采购单位不组织开标前踏勘及答疑会,但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告知招标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技术要求以及项目需求,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7.3 招标采购单位对本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修改内容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本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招标采购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变更时间应当在《湖南政府采购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同步发布。 7.5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答疑纪要、本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的变更等相关信息,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一般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9.2 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 9.3 投标文件的书面内容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9.4 投标文件应当采用书面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电报、电话、传真投标。 9.5 以同一投标人名义,递送两套或以上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详见本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编制”。 10.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按本文件提出的采购范围、内容及要求进行报价。 11.2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为含税价,是指完成本文件规定的项目并通过验收后的价格。 11.3 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对每一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或报价,对同一标的提交有选择的方案或报价的,其投标无效(★)。 11.4 如有优惠折扣须在投标承诺书中注明,做到投标承诺书中的总价与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一致。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文件的送达 12.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文件规定开标地点,并同时递交投标人《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不装入投标文件,随同投标文件分别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13.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3.2 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时,须向招标采购单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 13.3 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本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并密封。 13.4 补充、修改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5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但可以在开标前出示加盖公章、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需出示有关证明)签字的函件通知放弃投标。四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4. 评委会的组成及职责 14.1 评标工作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依规组成评标委员会。 14.2 评标事务由评委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本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答复。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 评委会成员的义务 (一)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三)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四)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五)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六)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五 开标和评标 16. 开标程序 16.1 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迟,在开标前向监委和投标人说明。 (一)招标采购单位组织投标人、监委按规定签到。 (二)招标采购单位依据交易中心提交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公示表》,查验确认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三)招标采购单位介绍开标会议程,宣读开标会纪律。 16.2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开标唱标,除采购任务取消外,如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发布项目延期公告,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期满后,仍不足3家的,继续按以下程序进行。 16.3 开标时当众查验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经监委、投标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优惠承诺,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6.4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优惠承诺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报价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6.5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承诺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7. 评标程序 17.1 评委按回避制度等规定,统一签署《评委承诺书》。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评标会议程,宣读评标会纪律。 17.2 评委会推选主任评委,采购人评委不得担任主任评委。主任评委按规定程序主持评审工作。 17.3 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一)资格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无资格或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无效(★)。 (二)符合性审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本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对本文件的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将被拒绝。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本文件中标的清单及技术要求,或限制了采购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三)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投标的; 2、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中的应标范围小于本文件对应标段要求的采购范围的; 3、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的; 4、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为重大偏离的; 5、不符合本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标注★)的; 6、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四)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多家投标人,按一家计算,并以报价最低者为有效投标人。(五)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 1、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项数之和≥ 3项将导致无效响应(最高项数不超过10项)。 2、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重新组织采购: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本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项目经延期公告或废标重新组织采购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且未出现上述2-5款情形的,可按照财政部《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3条的规定,经评委、监委出具书面意见并签字认可,报经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书面通知投标人当场改作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对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咨询与答复。 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委会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咨询; 2、评委阅读采购文件、投标书,各自独立记录通过审查的各投标书情况,分别提出需咨询的问题。主任评委汇总整理形成书面咨询问题,发给投标人; 3、投标人对咨询事项作出书面答复,按规定时间报评委会。投标人的答复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 17.4 比较与评价。(一)评委根据咨询答复情况,按规定的评标方法,各自独立对除集体评议外的其他评审因素进行评比打分。(二)评委再根据评委会一致意见,对除投标报价外的集体评议评审因素统一打分。(三)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报价为基础,按照下列政府采购优惠政策功能对投标报价进行调整(注: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计算方法为累计):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否 □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 内的产品。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 否 □ 是,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 期)内的:(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分、价格 分;(3)采用竞争性谈判时,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2)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3)给予中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3%。(四)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报价计算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汇总计算各投标人总得分,并按总得分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7.5 确定评审结果。(一)评委会统一签署《评标结论书》,按排名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并按顺序排列。(二)评委会认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解释说明;否则,可取消其候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候选人,以此类推。 18.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8.1 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谈判小组的研究情况和所有投标人的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内容。 18.2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六 评标方法及标准 19. 评标方法 19.1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19.2 评标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以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2 投标主体资质 9 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经验三个及以上类似业绩,计10分;项目负责人有类似项目经验一个及以上类似业绩,计5分;无业绩计0分。 5 投标主体,组建不少于5人的,调查组应具有资料调查等相关专业知识的高级工程师个2名。符合组建要求且人员配备合理,计10分;符合组建要求且人员配备一般,计5分;不满足组建要求,计0分。 3 项目负责人资质与经验 5 服务期满足招标要求,计5分。投标书没有服务承诺,计0分。 4 项目组情况 10 在近三年内有与所投标同类型得经营业绩,要求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二个及以上计10分,一个类似业绩计5分,无业绩计0分 5 服务承诺 5 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图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5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6 类似业绩 30 满足项目要求,建议很好,计20-30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建议良好,计10-20分;不满足项目要求,建议一般,0-10分。 7 商务响应 5 投标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图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投标文件没有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质保期、服务响应时间、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3分。缺项或偏离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8 调查方案 26 1、全面理解和描述调查的范围、技术要求与技术设计;好的8分,较好的6分,一般的4分,差的0分。 2、调查的方法科学、手段先进;好的8分,较好的6分,一般的4分,差的0分。 3、调查的实施有具体、合理的方案;好的8分,较好的5分,一般的4分。 4、工作部署与时间安排;好的2分,较好的1分,一般的1分。 合计 100 说 明: 1、分标段评分统分。评分依据评标标准,对照投标书进行。 七 中标及合同签订 20. 中标通知 20.1 评标结束,确定中标人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公告评标结果。 20.2 招标采购单位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0.3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质疑、投诉规定办理。 21. 合同签订 21.1 签订合同前,采购人可对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进行真实性查验,凡有虚假的,其中标无效,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违法违规处理。 21.2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按范本格式制作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由代理机构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登记编号、备案。项目数量增减、合同条款变更、预算追加等按规定报批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1.3 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答复、补充文件)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21.4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1.5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签订采购合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采购人可以按中标候选顺序确定新的中标人并签订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进行采购。 21.6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但不得改变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 21.7 合同履行中,追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按规定报批后,签订补充合同。 21.8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除本文件另有规定外,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进行分包给他人。八 质疑与投诉 22. 质疑 22.1 投标人对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22.2 质疑书格式应按湘财购〔2007〕24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列明理由、依据,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署名、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非书面形式的质疑,招标采购单位概不受理。 22.3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在质疑有效期内提出质疑。(三)质疑书格式和内容均符合本通知规定。(四)质疑事项属于被质疑人组织的所质疑采购活动范围内的事项。(五)证据真实,来源合法。(六)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2.4 供应商无效质疑一年内累计超过两次(含两次)的,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 22.5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书面答复,但涉及商业秘密内容的除外。 22.6 投标人须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3. 投诉 23.1 质疑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23.2 处理投诉事项期间,财政部门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暂停签订合同等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 23.3 供应商投诉实行实名制,其投诉应当有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23.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3.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23.6 投诉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财政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财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4. 投标保证金缴纳、保管、保密及退还过程中所引起的质疑、投诉和法律纠纷由交易中心负责处理。九 法律责任 25. 法律责任 25.1 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4条款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投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5.2 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75条款规定,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公示前和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二)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四)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中标人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25.3 按照以上条款规定,经同级或其上级财政部门认定中标无效的,按照财政部18号令第82条款规定,可按中标候选顺序重新确定,或重新进行采购。 25.4 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二)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三)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四)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十 融资与担保 26.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融资需求的,可向以下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 务 联系电话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 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873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468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40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195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1 27.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功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如下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信用担保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 嘉 ***-********/137*****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 球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 0731-89761706/13574125851 十一 其 他 28.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一)以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二)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费率)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备注 100以下 1.5%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采购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100000 0.05% 1000000以上 0.01% 29. (一)、交易费由中标人缴纳(二)、交易服务费按湘价函[2002]12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第三章 标的清单及说明一、项目名称;长沙市林业局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采购项目二、项目调查范围及内容: 1、调查范围明确为长沙市城内五区,即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 2、调查内容及成果按照省林业厅和《湖南省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定》要去,包括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基本内容、专项内容(含城市森林雨绿地资源调查、森林固碳量现状调查、重点地段空气负氧离子调查等)、其他专题调查;调查手段采用卫片及航片,建成区城市森林与绿地资源调查采用航片(分辨率0.5米)。调查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及省市林主管部门审核。三、完成时间及地点:本项目调查完成时间要求在2013年12月30日前提交正式成果全部资料。提交成果地点为长沙市林业局四、项目实施要求为确保项目调查顺利进行,项目质量符合目标要求,中标方的实施行为应遵照以下要求:(1)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整体实施计划,每具体阶段制定详细的阶段计划,并严格执行;(2)制定技术方案;(3)采用专业的调查人员,确保调查和实施行为的规范,确保实施进度按照预定计划稳步推进,如期完成;(4)严格遵守安装调试规范,避免由于不规范操作带来的安全风险;(5)严格按照调查实施阶段,制定和提交各类实施文档;(6)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制定调查方案,严密高效地完成调查任务。五、其他要求及说明 5.1调查实施 调查实施严格按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的要求实施。 5.2结算方法(1)付 款 人:长沙市林业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货款的30%,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并提交全部成果资料后付清余款。(3).本项目采取费用包干方式进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 目外勤及内勤工作期间所需的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投标人在工作期间产生的其他接待费用均须在中标价款中列支,采购人不再承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纰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点: 乙方在 组织的 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标通知书》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全新的标的(物资/工程/服务)。 单位:元序号 标的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标的清单及说明》详见附件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二、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2、交付的产品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三、实施时间: 。四、实施地点及方式: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 。六、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的售后服务详见投标书中售后服务条款。七、专利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八、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物不回收。 2、每一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说明书。随机备品、配件和工具的种类数量按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3、乙方对运输产品进行保险,费用由乙方支付。九、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甲方组织验收,乙方积极配合。大型或者复杂项目由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必要时由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验收具体事宜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并且未按期限签发验收单的,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另有约定的除外)。十、结算方法及期限 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验收单》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2、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账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3、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标的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且未及时纠正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验收并未按时签发验收单的,应承担应付货款的银行利息。十二、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3、 。十四、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十五、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一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的。 2、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六、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十七、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约定 。十八、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九、合同份数及生效: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开户银行:账 号: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盖章):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13年 月 日 第五章 投标文件编制 说 明: 1. 投标文件的制作 1.1 应按本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制作,要求有目录、编页码,并装订成册。 1.2 在本文件格式样本或样本复印件上填写制作投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文件须由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按规定签字盖章;否则,其投标无效(★)。授权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 2. 投标文件的份数 2.1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每一份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3.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政府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项目及“正本”或“副本”等,并在密封袋两端粘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3.2 每一密封袋上注明“于 之前(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 格式1 投标承诺函致 (招标采购单位): 根据贵方投标邀请 (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已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1)投标承诺函;(2)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3)投标报价表;(4)规格响应表;(5)调查方案及说明;(6)质量保证承诺书;(7)售后服务承诺书(8)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9)投标资格证明文件;(10)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同时,签字代表宣布承诺如下:(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本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理解其实质性内容,同意承担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和误解的权利。(2)投标人严格按照本文件的规定报价,如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全面履行合同。(3)在投标报价表中提供的投标总价(含优惠折扣)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4)本投标有效期为60天;若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5)如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6)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投标人(行政公章):授权代表(签字):联系方式:电话:手机:年 月 日 格式2 投标人基本情况说明要求尽可能简短精炼。(一)名称及有关情况:(1)名称:(2)地址:         传真/电话:     邮编:(3)成立或注册日期:(4)法人代表姓名:(5)开户银行名称及地址:(6)投标人在湖南地区的代表姓名和地址邮编、传真、电话(二)投标人简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企业发展简史(2)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的生产经营设备,及现有技术人员等(3)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现状等(4)企业获得的荣誉、受过的违规处罚情况等(三)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 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3 投标报价表投标人: (盖章)序号 标的名称 单价(元) 总价(元)一 长沙市城内五区森林资源二类调查 二 税金(注明费率)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优惠折扣:实施(建设)时间及地点: 。结算方式: 。 授权代表(签字): 说 明: 1、要求按格式制作,按“项目清单”的顺序填写。投标总报价须包括“标的清单及说明”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单价要求合理。投标报价表中费用缺漏项或没有填报单价的,其投标无效(★)。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形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及辅材等,以及人工、培训、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格式4 规格响应表投标人: (盖章)序号 投标文件响应 本文件要求 差异 原因说明一 商务部分 1 二 技术部分 1 授权代表(签字):说明: 1、投标人按格式详细说明有关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本文件的响应情况。 2、如有偏离,附该产品的技术说明资料。 格式5 调查方案及说明响应项目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 1、 方案应当包括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工作的目的与方案、工作手段、编制方法和工作量及工作布置情况、质量保证措施、拟投入的设备和人员计划、组织机构、工作进度计划及安排、以及拟提交的工作成果主要章节目录和其他问题的说明、建议等内容。 2、 根据上述内容,投标人须针对每一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6 质量保证承诺书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 1、提交优质服务保证承诺。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7 售后服务承诺书响应项目要求,提供承诺及说明: 1、 服务期内的服务措施和承诺 2、 服务期结束后,6个月内的后期服务措施和承诺 3、 服务响应时间 4、 售后服务联系表序号 投标人 联系人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投 标 人(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格式8 同类型项目经营业绩 1、同类型项目是指:森林资料调查投标人按格式列明2010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一:序号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 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表二: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用户意见 备注 投 标 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2、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格式9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4)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5)资格证明文件未按有关规定年审合格的。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1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要求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1.2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要求提供:(1)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1)外地投标单位在长沙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驻长备案登记证复印件 格式10 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响应项目不同标段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在下表中列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所提交的资料无效(☆)。(1)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料的;(2)未按有关规定年审或过了有效期的;(3)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强制性规定的。序 资料名称 内容描述 份数 是否一同装订 备注 1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需要,则提供 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如需要,则提供 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如需要,则提供 ??? 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说 明: 1、本表格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要求一同装订。 附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二、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 附2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年 月 日 附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 标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贵单位   项目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系本公司自愿行为。 二、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遵守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交易管理制度和交易现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自觉维护长沙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无弄虚作假,且无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五、保证没有组织、参与围标、串标行为。 六、不与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联络和串通以牟取中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 七、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 八、如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印鉴)联系地址:           邮 编:联 系 人:           电 话:                 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鉴,不装入投标文件,与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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