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舟广场停车场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龙舟广场停车场工程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龙舟广场停车场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十堰合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HH--YY-2021-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无
3、项目名称:龙舟广场停车场工程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183.18(万元)
6、最高限价:183.18 (万元)
7、采购需求:
龙舟广场停车场工程位于十堰市郧阳区,停车场共设计停车位735个,其中货车停车位62个,小车停车位673个。主要工作内容:水泥稳定碎石修复、沥青混凝土面层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6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提供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
3)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需提供岗位证、身份证、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8年3月至今)至少有一项沥青路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供应商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任何不良记录(未因任何原因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无仲裁及诉讼记录;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没有伪造证件的书面承诺;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提供至少以上2个网站加盖单位鲜章的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合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符合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以上所有彩色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及公章必须清晰可辨认,复印件模糊或字体不清晰、公章模糊不清或不完整,将不接受报名),查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4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合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4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十堰合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区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长岭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37*****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合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阳光栖谷68栋17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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