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城投园区运营服务提升顾问服务遴选采购公告
龙岗城投园区运营服务提升顾问服务遴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龙岗城投园区运营服务提升顾问服务
二、工作内容
为龙岗城投集团产业园区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工作提供专业务实的咨询服务,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编制龙岗城投运营服务能力提升方案。主要工作要求包括:通过资料分析、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对龙岗城投园区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进行梳理;从基础服务、增值服务、投融资服务等方面对园区运营服务的优势条件以及问题差距进行分析;结合政策要求、企业需求、市场机遇等,给出提升龙岗城投运营服务能力的改进措施和可行性建议,并出具项目研究报告。
(二)对园区运营服务中心展厅的设计内容进行协助建议。要求要对标参照国内标杆孵化器、国家级孵化器等的设计,结合龙岗城投特色,对展厅主题、分区功能设计、展厅内容、智能化技术应用等的整体布局建设提出协助性建议。
(三)围绕产业园区运营能力提升开展专题授课。要求结合龙岗产业园区实际情况举办一次关于国内外创业孵化发展趋势、产业孵化、典型案例分析、龙岗城投孵化服务评价、改进的路径等内容的讲座。
三、服务期限:本次园区运营服务提升顾问服务期限为3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采购方式:遴选采购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遴选上限价:含税价13万元(最高限价)
七、报价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二)响应单位报价包括专家费、人员劳务费、项目管理费、税金及因开展顾问工作所产生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八、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合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具备所投服务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二)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近3年至少有一项为建筑面积达30万平方米以上的产业园区提供园区运营服务类顾问服务的相关业绩。
(四)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选择一家单位参与本次项目采购响应,如发现有关联关系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单位参与此次采购响应,采购方有权取消所涉及的所有单位的响应资格。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服务酬劳的支付
(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
(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及成果文件交付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和相应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50%;
(三)合同款的20%作为履约考评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单方开展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结算,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秀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良好的,支付履约考评费的75%;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履约考评费的50%;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履约考评费。乙方在甲方评价结束后按照评价结果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的款项。
十、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公告时间从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止。响应单位应于4月23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白灰围一路留学人员龙岗创业园3楼中区318室(联系人:陈俊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括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单位少于三家的,可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不另行通知。
十一、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城投集团平台(微信公众号、官网)进行公示。
十二、特别说明:
(一)响应单位须满足上述全部资格要求,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二)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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