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联圩宋墩排涝站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联圩宋墩排涝站运行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宣城市宣州区双桥联圩宋墩排涝站运行管理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TPCG2013-14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内容:
1、项目预算:人民币30万元整。
2、具体采购需求见下方附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
4、2010年以来具有独立承担同类型排涝泵站运行维护和管理项目的业绩。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提交答疑截止时间:
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在线支付,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包括会员和临时会员领取方式);(2)本中心投标企业会员库会员单位可登录宣城市招投标中心门户网站(www.xcsztb.com)点击本项目公告下方“领取招标文件”按钮,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招标文件领取流程;(3)非会员企业请注册、提交材料入临时库,成为临时会员(无需带原件来现场审核),完成注册并提交临时库后,关闭浏览器(需使用IE6.0及以上浏览器,360及其他浏览器可能导致控件加载异常)重新登录后,即可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在线领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点击“临时会员入库操作手册”按钮,查询详细操作方法。
3、提交答疑截止时间:2013年5月30日17时。
4、未缴纳标书费用的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七、谈判响应保证金:
1、人民币3000元。
2、谈判响应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宣城市招投标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谈判响应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以下账户任选一个,不接受现金)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账户名: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账 号:131*****380******** 账 号:************************3
开户行:工商银行宣城梅溪支行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鳌峰路支行
注:具体账号见本项目网站公告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13年6月5日 上午9时整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市昭亭南路与梅园路交叉口西北角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九、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联系人:钱工 电话: ****-*******
采购人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
宣城市招投标中心
2013年5月22日
采购需求一、工程概况:宋墩排涝站位于宣城市双桥联圩北部。设计抽排流量25.5m3/s,自排流量34.0m3/s,总装机容量2000kW。宋墩排涝站工程等别为III等,工程规模为中型,其主要建筑物泵房、进水池、排涝进水闸、防洪闸、穿堤涵洞等均为3级建筑物,其他次要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排涝站枢纽工程由排涝进水闸、进水池、泵房(含副厂房)、出水涵,以及防洪闸等组成。宋墩排涝站新建工程规划设计参数详见表1-1。表1-1 宋墩排涝站主要设计参数表项目名称抽排自排一、设计流量(m3/s)25.534.0二、特征水位(m)85 国 家 高 程进水池设计水位8.108.10最高运行水位7.60最低运行水位8.60防洪最高水位10.0出水池设计水位12.067.90最高运行水位12.64最低运行水位8.10防洪最高水位14.15三、特征扬程(m)净扬程设计3.96最高5.04最低0本站选用5台1400ZLB5-5型立式轴流泵,配套电动机为YL400-16/1730-10kV型立式异步电动机,单机功率为400kW,总装机容量2000kW。本站以两回10kV架空线路,电源分别引自附近两个不同变电所10kV出线,其中一路电源引自35kV丁店变电站10kV双桥161间隔,以一回10kV线路送至本站,导线规格为LGJ-95,输电线路长约5km;另一路电源35kV丁店变电站10kV胜利169线太阳站支线,以一回10kV线路送至本站,导线规格为LGJ-95,输电线路长约5km;本站共有5台高压异步电机,电机电压等级为10kV采用直配方式供电。宋墩排涝站于2012年元月6日正式动工,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即将转入试运行。二、货物需求一览表及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 (必须满足的参数用“★”标注)1、项目总体要求:1.1现场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供应商须组建项目管理机构,日常管理不得少于2人,排涝期最低配员不少于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站长)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运行工4名,并根据运行管理工作需要,另行增加管理人员和技术运行工。供应商派驻到现场的管理人员最低要求应符合下表:岗位设置工作内容人员配备要求数量项目负责人作为成交供应商派驻本项目的代表,对项目负责,对采购人负责。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熟悉有关泵站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具有丰富的管理协调组织能力。1人技术负责人对泵站运行人员工作效果进行管理和考核;具体负责泵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机电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熟练掌握泵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1人运行工对泵站进行运行维护,负责管理房内的卫生保洁和防火防盗安全。持证上岗。4人其他人员成交供应商自定成交供应商自定成交供应商自定1.2成交供应商应拥有为完成合同业务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设施和工具仪器,并且符合宣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要求1.3成交供应商须在宣城市成立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工人。所有服务人员应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熟悉业务,具有全心全意为采购人服务的意识,服从安排,认真负责,勤劳敬业。1.4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的考核制度,奖惩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1.5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给所用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如产生工资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工伤纠纷等纠纷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1.6建筑物无损坏、设备整洁完好、场地卫生、运行安全可靠、操作规范和制度完善。1.7由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工具、材料所有权归采购人。如因成交供应商人为原因损坏或丢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2、项目具体要求:2.1对建筑物、金属及机电设备进行日常巡查和监测,负责建筑物各项设备的安全保卫,按要求和指令开启和关闭抽排和自排设备等。排涝期要求每日观测水位并记录上报。要求24小时值班,严禁脱岗。2.2对抽排和自排设备等进行维修养护,满足《水工建筑物运行维护和管理考核表》中的考核内容和要求。2.3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建筑物依法管理,杜绝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发生。2.4做好管理范围内保洁工作,保证管理范围清洁整齐。2.5做好防火防盗工作。2.6泵站运行要求2.6.1正常情况应按确定的开停机水位运行;2.6.2特殊情况严格执行调度部门或上级部门的调度指令;2.6.3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程;2.6.4认真做好巡视中发现的异常状况;2.6.5及时处理巡视中发现的异常状况;2.6.6建立设备台账、有完整的设备运行及例保记录;2.6.7具备自排条件时,及时组织自排。2.7、泵站主要设备养护要求2.7.1机貌清洁、机况良好;2.7.2泵站主要设备运行正常;2.7.3做好例保及维护保养工作;2.7.4编制设备维修计划上报业主,配合业主做好设备大中修工作;2.7.5杜绝人为重大设备事故;2.7.6定期做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及安全用具的检查工作。2.8、泵站主要设施养护要求2.8.1围墙、道路、泵房、附属建筑墙屋面无大面积剥落、裂缝、渗漏,道路无塌陷;2.8.2设备、设施、管道、栏杆色标准确,油漆完好,无严重锈蚀;2.8.3做好泵站自身防汛工作。2.9、站内严禁饮酒、赌博及违法违纪活动,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入内。3、成交供应商的职责:3.1、基本职责3.1.1负责组织对泵站设施的日常运行与养护管理,确保泵站完整、完好和正常运行;3.1.2负责编制年度(季度)运行养护工作计划;3.1.3准确及时地执行业主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调度指令;3.1.4按相关规范,负责做好电机、电气、起重设备、防雷、消防等设施设备的定期安全检测;3.1.5配合采购人做好泵站设施的资产管理;3.1.6编制泵站专项维修建议书;3.1.7提供所有为泵站设施运行养护作业所必需的管理、劳务、材料、机具、设备及其他物品等。3.1.8对现场运行和养护作业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性全面负责;3.1.9制订并执行运行管理、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质量保证等方面的制度;3.1.10成交供应商聘用的运行工须具有相应的技术工等级证书,确保持证上岗;3.1.11根据采购人需要及时上报泵站运行养护的资料和数据,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必要的措施;3.1.12对采购人在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合理建议应及时整改;3.1.13做好建筑物运行养护的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做到分类明晰真实可靠;3.1.14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报告采购人,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处置;3.1.15协助采购人做好与运行养护有关的其他工作。3.2、防汛职责3.2.1健全防汛与安全组织网络,全面落实防汛责任;3.2.2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相应度汛措施,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3.2.3做好建筑物的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各项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3.2.4做好防汛值班和值班电话工作,按照规定上报泵站工情、水情与运行情况信息;3.2.5及时准确执行上级调度指令,按照防汛主管部门要求防汛工作。3.3、日常检查养护职责3.3.1巡视检查3.3.1.1经常性检查: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全面巡视检查,对主要设施设备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对水工建筑物的巡视检查每月不少于二次;3.3.1.2专门检查:做好汛前与汛后的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业主;3.3.1.3特别检查:做好台风、暴雨与高水位来临前的检查以及其他特殊工况发生情况下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业主。对查出的重要的安全隐患问题应专题书面上报。3.3.2、养护修理3.3.2.1做好水泵泵机与金属设施、启闭机械、配电设备、控制操作系统及其它各种机电设备的日常养护与修理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整安全良好清洁的运行工况;3.3.2.2加强站区绿化养护,做到无死树、枯枝,绿地内无垃圾杂物;3.3.2.3加强站区环境卫生保洁,做到墙地面、办公室与仓库设施等处无积尘、污垢、杂物垃圾,保持整洁、卫生、文明的良好风貌。3.4、安全生产与治安职责3.4.1根据安全生产法规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泵站应急抢险预案实施细则,落实预案各项措施;3.4.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确保泵站安全运行,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3.4.3做好站区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发生盗窃与各类治安案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保护好泵站设施设备不受损坏。保管好泵站国有资产,防止资产损失。3.5、工作报告职责3.5.1在委托合同签订后的十五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包括组织、人员在内的完整的运行养护作业工作计划;3.5.2在规定日期前提交汛前准备工作报告;3.5.3在规定日期前提交防汛工作总结;3.5.4委托期内,乙方应于合同结束前向采购人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至投标之日止三年内】。4、2010年以来具有独立承担同类型排涝泵站运行维护和管理项目的业绩。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五、合同主要条款:1、付款方式:每季度结束后支付合同价的25%。2、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六、运输、安装、调试:由中标人负责承担,最终通过用户及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范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七、进场时间:签订合同并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日历天内进场工作。八、服务期: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