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21年4月26日省级储备油(大豆油)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吉林省2021年4月26日省级储备油(大豆油)竞价采购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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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吉林粮食批发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21年4月26日举办“吉林省2021年4月26日省级储备油(大豆油)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平台:

吉林粮食批发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承担吉林省储备油轮换竞价采购交易组织工作,卖方登录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注册、交易。
二、品种、数量、交货方式:
拟竞价采购2021年生产的大豆油7750.731吨。具体以交易清单为准。交易清单和《吉林省储备油(大豆油)轮换竞价采购交易细则》可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rainmarket.com.cn)、吉林粮食交易网(www.jllsjyw.com)和吉林粮食市场网站(http://www.jllssc.com)上查阅和下载。交货方式:竞价采购大豆油采取送货制,实行买方承储企业到罐或货位交货。

三、质量要求、食品安全指标要求:

1.质量要求:采购大豆油的水分及挥发物含量、不溶性杂质含量、溶剂残留量、含皂量等质量指标达到国标(GB/T1535-2017)三级标准;酸价(KOH) ≤1.5(mg/g),过氧化值≤0.13g/100g;加热试验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透明度允许微浊、色泽气味正常。

2.食品安全指标要求:真菌毒素(主要黄曲霉毒素B1)、重金属(主要铅、总砷、苯并[a]芘)、农药残留(氟硅唑、氟乐灵、环丙唑醇、毒死蜱、灭多威、烯草酮、七氯、倍硫磷、敌草快、腐霉利、乐果、氯丹、氟吡甲禾灵和高效氟吡甲禾灵)等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9)的要求。
四、时间和地点:

1.交易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10:00。

2.培训时间:2021年4月20日--23日。对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的交易代表进行计算机网上竞价交易操作培训。

3.交易地点: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厅(即吉林粮食批发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长春市净月区天富路1111号潭泽东南明珠21栋101)。

五、交易方式:

现场计算机和网上竞价。
六、交易资格:

1.具有食用植物油生产资格的企业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不需重新报名,非会员企业须在交易日前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预报名注册,联系属地市场后方可参加。

2.非会员企业预报名成功后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公章;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3、银行开户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4、法人和交易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企业属地市场审核发放密钥(吉林交易中心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东街与天富北路交汇)。

七、保证金、手续费:

1.参加竞价的卖方须在竞价交易会前,根据拟交易大豆油数量,向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保证金(交易保证金200元/吨,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吨)。汇款时务必使用在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不接受个人汇款及银行刷卡交款业务,汇款单需同时注明交易会员代码。

收款单位:吉林粮食批发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支行(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519号)

账 号:4200 1188 292 0000 8844

行 号:1022 4100 1606

遇到资金问题请致电交易中心结算部(联系电话****-********)。

2.合同成交后,交易中心按合同成交金额的2‰分别向买卖双方收取交易手续费。

八、交款期和交割期

本次竞价交易的大豆油合同自成交之日计起,交款期为10天(日历天),交货期为30天(日历天)。

九、入库相关要求:

1.出售人对发运的大豆油质量和食品安全负责。出售人须向买受人(承储企业)提供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的检验报告原件(以下简称检验报告),符合成交合同和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指标要求。

2.出售人交货时,须向买受人(承储企业)出示竞价采购合同、出售人出具法人签字的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出售人盖章的能够代表粮油真实质量状况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手续齐全后,承储企业方可办理入库,对大豆油的数量进行验收。

3.每一笔合同履约后,一是买受人(承储企业)与出售人签署《数量确认单》。二是买受人委托吉林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对该批大豆油质量、储存和食品安全等指标出具《检验报告》,符合合同和公告约定指标的,双方签订《质量确认单》。否则,由出售人自行处理。三是出售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承储企业签订《吉林省储备油竞价采购交割协议书》,同时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确认。

十、联系方式:

市场部:****-********

结算部:****-********

交易部:****-********

吉林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粮食批发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4月19日


标签: 交易 大豆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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