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以学代防”游泳培训项目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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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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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以学代防”游泳培训项目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征集到1家供应商:深圳市鹏呈辉体育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按照《光明街道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深圳市鹏呈辉体育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服务符合本次项目要求。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 深圳市鹏呈辉体育艺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72659.4元
服务内容和承诺:

通过“以学代防”的方式能让参与学员了解和掌握水性,牢记防溺水安全意识。1、提升社区儿童、居民的游泳水平;2、丰富社区青少年暑期生活,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文明意识;3、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在安全培训中又能学会一项游泳技能。

学习游泳抽筋自救等技巧,掌握意外状况下救护和自救的基本方法,强化居民的生命意识,加强游泳安全教育,提高自我控制能力和自救能力。

开展少儿班,成人班。每个班级20次课程,每次课程2课时。每个班级服务15人。预计本次活动服务1200人次。承诺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成果。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光明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40号光明社区工作站
联系人: 彭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qq.com 公告日期:2021年4月19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游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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