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作为拟建项目的业主,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现为该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发布如下投标资审通告,诚邀符合下述资审条件的申请投标人,按下述要求参加上述工程施工的投标资审。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海淀区稻香湖再生水厂一期工程施工监理
(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
(3)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污水处理规模8万吨/天,厂区用地总面积5.2896公顷,地上建筑面积7052平方米,地下空间总建筑面积 1422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44478.5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3827.54万元。
(4)资金来源:海淀区固定资产投资
(5)工程概算:约44478.56万元。
(6)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7)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6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8月27日。
计划工期:440日历天
2.招标人简介:
(1)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2)法定代表人: 孙继光
(3)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8号楼
3.招标代理机构:
(1)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袁炳玉
(3)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4)联 系 人:王永亮、高元
(6)开 户 银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4.工程筹建具体情况简介:
(1)设计图纸情况:已出齐;
(2)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开工条件;
5.申请条件:
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审的投标人须具备政府有关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应具备类似工程的监理经历和一定业绩,在人员、检测设备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6.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可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进一步信息和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应在招标人提供之“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签收表”上签字。
(1)时间: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4日每天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2)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7.公布资审合格投标人名单的时间:
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招标人将随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
资审未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方将以书面形式发出资格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