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档案室改建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档案室改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档案室改建项目监理招标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档案室改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高经发审字〔202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高新管委会一楼西北侧。
2.2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监理结束日期相应顺延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结束和施工保修期结束之日。
2.3 招标范围:
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档案室改建项目施工等相关全部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建设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施工保修期内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至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至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6 时00 分,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二部购买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的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1日10 时00 分,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比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评比办法: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西街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宇婷
联系电话:177*****616/158*****355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2021年4月19日
项目编号:CEITCL-JL-ZCFW-2104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档案室改建项目监理招标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档案室改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高经发审字〔2021〕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锦湖大路,高新管委会一楼西北侧。
2.2 监理服务期限:与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对应,监理结束日期相应顺延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结束和施工保修期结束之日。
2.3 招标范围:
长春高新区管委会档案室改建项目施工等相关全部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包含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建设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施工保修期内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至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连续至少三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00 分至16 时00 分,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二部购买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
(5)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的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证明材料截图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1日10 时00 分,地点为长春新区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资格审查方式与评比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评比办法: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长春创投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硅谷西街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宇婷
联系电话:177*****616/158*****355
地址:长春市深圳街与浦东路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A区
邮编:130400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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