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RDS标段自购物资二次采购(第四十二批)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RDS标段自购物资二次采购(第四十二批)招标公告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RDS标段自购物资二次采购(第四十二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KZBW2021-01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已由《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4】2225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21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库尔勒铁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国铁路总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RDS标段自购物资采购(第四十二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部,地处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境内。新疆段线路东起青海省茫崖石棉矿,进入新疆境内线路穿越阿尔金山,先后经过依吞布拉克、巴什考供、米兰、若羌、铁干里克、尉犁,库东站等西抵库尔勒市,正线长度约708.182公里。本工程全线共有桥梁200座,总长82.299公里;隧道16座,总长39.99公里。全线近期共设车站20处(含库尔勒站改)。

主要工程量:通信敷设区间光缆2177.97条公里,地区及站场光(电)缆254条公里,客服系统7套,货运管理信息系统6套;信号新建站间闭塞设备708.182正线公里,调度集中22 站,计算机联锁、微机监测各24站(场);电力新建低压电缆线路9.3公里,室内动力配电27635.75千瓦,建筑物火灾自动报警及机电监控708.182正线公里;生产生活房屋165524.14平方米,给排水管道 155653 米,机务设备148套,车辆设备596套。项目开工时间:2018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2.2招标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自购物资平面调车、工务非安装(新增工务机具)设备招标包件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投标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条件”要求,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包件一览表中“专项资格条件”要求。

3.1.7.1投标人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范围内。

3.1.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检索条件为“刑事案件(企业名称)行贿”),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3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1.7.4投标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有或无均需填报。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自购物资平面调车、工务非安装(新增工务机具)设备招标包件一览表》。

3.3制造商和代理商(如有)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18: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扫描,然后将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投标申请表》及标书款汇款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eebgkwzb@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招标代理单位指定账户(见4.3)。招标代理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 4 月 19 日至2021年 4 月 23日,每日9:00-18:00时(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标书费须采用网银转账形式支付(必须由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进行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

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项目经理部

帐 号:6505 0170 6039 0000 015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新城区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已经购买过招标编号GKZBW2021-01相应包件的招标文件并缴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不需再次缴纳标书费和保证金,但需按4.3条规定重新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 10 时 30 分至11 时 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5月12日11时30 分,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不接受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未足额支付标书款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zwfw.xinjiang.gov.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格库项目经理部

地址:库尔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苑路北一巷15号中铁电气化局

联 系 人:闫 坤

电话:186*****657

电子邮箱:********@qq.com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物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
邮编:100036
联 系 人:孔繁淼

电话:***-********

电子邮箱:eebgkwzb@163.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21年 4 月 19 日




附件1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自购物资平面调车、工务非安装(新增工务机具)设备招标包件一览表 招标编号: GKZBW2021-01

序号

包件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

交货

专项资格条件

交货

交货状态及条件

收货单位

备注

数量

时间

地点

1

GWSB-02/线路检修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


10

2021年5月25日前

一、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二、制造商需满足:
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不少于一个线路检修类设备的供货合同;
三、代理商需满足:1、 须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二条第1款要求(制造商的质量保证);3、具有招标同类物资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投标人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羌基础段

满足技术要求、落地交货

中铁电气化局格库项目经理部


2

钢轨探伤仪


6


3

电子道尺


5


小计










1

GWSB-03/小型养路机械

内燃捣固镐


325

2021年5月25日前

一、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二、制造商需满足:
1、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不少于一个小型养路机械类设备的供货合同;三、代理商需满足:1、 须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2、所代理的制造商须满足上述第二条第1款要求(制造商的质量保证);3、具有招标同类物资成功销售或服务的业绩;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起前三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将投标人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
3、投标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承诺书加盖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的正、副本之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羌基础段

满足技术要求、落地交货

中铁电气化局格库项目经理部


2

内燃螺栓扳手


56


3

锂电螺栓扳手


12


4

仿形打磨机


3


5

道岔整治打磨组合设备


1


6

钢轨拉伸机


1


7

轨缝调整器


4


小计


附件2

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招标编号


注册资金


申请单位地址


生产厂名称(代理商投标)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包件号和物资名称)



投标人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联行号:

专用发票邮寄地址: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1、标书款发票采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后发送至本申请表提供的邮箱内,并短信通知,

请确保本申请表提供电子邮箱及电话的准确性。

2、退还投标保证金需填写开户行联行号,请准确填写。


附件: 新建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新疆段站后工程RDS标段自购物资二次采购(第四十二批)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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