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30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CG-2021-073①

2、项目名称: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54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采购项目(二次),5辆,采购预算: 540,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五辆警车,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3辆,小型货车1辆。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13 09:00:00至 2021-06-11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27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30 14:30:00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淳化县城区南新街中段

联系人: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90

传 真:********/9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4月20日

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30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CCG-2021-073①

2、项目名称: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54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采购项目(二次),5辆,采购预算: 540,000.00元,项目概况: 采购五辆警车,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3辆,小型货车1辆。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5-13 09:00:00至 2021-06-11 17: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27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4-30 14:30:00

地点:西安市南二环与朱雀路十字西南角成长大厦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淳化县城区南新街中段

联系人:淳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90

传 真:********/90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华融国际商务大厦A座22楼E区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 交通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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