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项目法人: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项目地址:庐江县
立项批文名称: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申请立项的批复项目审批单位: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建立时间:2021-03-15 11:08:55
公告正文
无标题文档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020-340124-84-01-027707、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申请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
1.5 项目业主: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nbsp2.2 招标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nbsp2.3 标段划分:第2标段:本标的作为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整体项目的一部分,通过统筹建设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共建共享、安全可靠、互联互通,二标段主要构建智慧安全的医疗服务系统,打造智慧高效的医护服务体系,打造便捷多元的便民服务体系,打造以人为本的公卫服务体系,打造精准智能的监管决策体系,打造互联互通的区域协同体系,打造探索创新的运营管理体系。,标段预算 2491.0 万元
第1标段:本标的作为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整体项目的一部分,通过统筹建设信息系统,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共建共享、安全可靠、互联互通,一标段主要构建智慧安全的医疗服务系统,打造智慧高效的医护服务体系,打造便捷多元的便民服务体系,打造以人为本的公卫服务体系,打造精准智能的监管决策体系,打造互联互通的区域协同体系,打造探索创新的运营管理体系;,标段预算 3310.0 万元
&nbsp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1BFNAZ00423-2,2021BFNAZ00423-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内通过区域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及以上项目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国内通过医院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及以上项目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评审时按照一标段~二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如某投标人在某1个标段中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则在其他标段中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后,仅作为有效投标人,不再具有中标候选资格且不参与中标候选排名。
3.8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5日09:00至2021年04月01日17:3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7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
邮 编:/
联系人:张先锋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邮 编:23000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
9. 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nbsp9.2 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在项目开标次日后自行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打印。
&nbsp9.3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nbsp9.4 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标段简称:2标段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户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原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5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第一、二标段补疑3

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各投标人: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补疑3公告内容如下:

1.删除招标文件P294——“2.6.12.1监控中心”表格——“A.公共显示系统”中所有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数量等相关内容,此部分本次不再进行招标,相关费用不包含在第一标段投标报价中。

2.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04月19日10时00分。

3.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3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原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5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第一、二标段补疑2

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各投标人: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补疑2公告内容如下:

1.针对招标文件P47,第一标段“商务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具有被政府部门批复设立的医疗卫生信息化类工程实验室(或政府部门认定的大数据类企业认证、或政府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信息化类工程技术中心)的:国家级的,得5分;省级的,得3分;地市级的,得1分”的询问。

答:经论证调研,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满足三家,因此不具有倾向性。

本得分项增加备注:国家部委认证/批复设立的均认定为国家级。

2.针对招标文件P210,第一标段“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参数响应-“2.6技术参数及要求”:分级诊疗服务平台-★高端远程医疗资源:提供北京、上海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高端远程医疗帮扶资源10家以上对接”的询问

答:本项修改为:

★高端远程医疗资源:提供省级及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高端远程医疗帮扶资源10家以上对接(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3.针对招标文件P190,第一标段“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参数响应-“2.6技术参数及要求”:区域影像系统-知识产权-区域影像软件需同时具备“肺结节辅助诊断类”、“肺炎辅助诊断类”、“骨折辅助诊断类”软件著作权;(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扫描件)”的询问。

答:经论证,本项目要求提供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名称并非完全相同,投标人提供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功能相同但名称不同的,同样予以认可。本项要求与实际需求相关,并无倾向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4.针对招标文件P305,第一标段“技术评分标准(技术方案)-参数响应-“2.9.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要求”:第三方测试机构应具备软件测试工作开展和报告出具所需的资质和能力:(1)第三方测试机构应具备CMA资质;(2)第三方测试机构应具有CNAS资质”的询问。

答:经论证,本项需求为项目验收所需,对项目所需软件的功能性能进行验证,与项目实际需求相关,并无倾向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5.针对招标文件P214,第一标段“总体需求”中章节“2.6.7.1.5.远程会诊硬件设备”“1.移动会诊推车(病房用)”的详细参数“外形尺寸 宽480mm×高1050mm”“副台尺寸 360 mm ×260mm” “其他参数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的询问。

答:

外形尺寸修改为:宽(480±20)mm×高(1050±20)mm;

副台尺寸修改为:(360±20)mm×(260)±20mm。

删除“★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

6.针对招标文件P294,第一标段“总体需求”中章节“2.6.12.1.监控中心”“A.公共显示系统”“1.大屏显示设备”的详细参数的询问。

答:经论证调研后,满足上述要求的产品厂商满足三家。参数并无倾向性,故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

7.招标文件P218,第一标段中以上硬件设施部署位置表格修改为:

设备

部署位置(台/套)

合计

县医院

中医院

三院

皮肤病

乡镇卫生院配置

村卫生室

移动会诊推车(病房用)

21

1

1

1

1

17

医疗专业显示器

4

2

2

触摸大屏

21

1

1

1

1

17

高拍仪

21

1

1

1

1

17

高清摄像机麦克风音响一体机

227

227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2021年04月14日11时00分

9.开标时间修改为:2021年04月14日11时00分

10.开标地点修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5号开标室。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原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原公告日期:2021年03月15日 00:00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第一、二标段补疑

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各投标人: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补疑公告内容如下:

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为:2021BFNAZ00423-1;

本项目第二标段招标项目标段编号为:2021BFNAZ00423-2。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4月19日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医惠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D座A201-A208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仟肆佰肆拾玖万元整(¥******** 元)
质量:合格
工期:5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
地址: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
联系人: 张先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鲁诚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0日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
项目编号:2021BFNAZ0042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1年04月19日

庐江县“互联网+医疗健康”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捌佰零捌万玖仟捌佰叁拾叁元整(¥18089833 元)
质量:合格
工期:54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人民医院、庐江县中医院
地址: 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
联系人: 张先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鲁诚联系电话:****-****************
公示期:2021年04月20日至2021年04月23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77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0日

标签: 健康 医疗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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