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新店外环路西段道路工程(第I标段)-弱电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市新店外环路西段道路工程(第I标段)-弱电监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FZ[2021]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新店外环路西段道路工程(第I标段)-弱电监控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弱电监控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州市新店外环西路西段;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为*******元人民币。
2.3.数量及主要规格::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4. 交货期及服务要求:配合施工进度进行发货、安装调试,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验收,且配合总承包单位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现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和图纸中“技术标准和要求”等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税证明;
3.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不含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直接至我司购买采购文件:填写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购买采购文件要求:凭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如委托他人购买,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函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可购买,未达到以上要求者,不予办理)。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B座5层);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福飞北路438号古城花苑东门口;
电话:135*****029 ;
联系人:雷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晏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B座5层,邮编:350001;
电话:156*****490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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