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四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保康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四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保康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四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康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第四批)建设工程 , 已由 相关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保康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
保康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内设计的所有施工内容

建设规模
1、马良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砖混5层,约1367㎡;工期:200日历天;

建设地点:马良镇中心学校院内;

2、龙坪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砖混4层,约1093㎡;工期:180日历天;

建设地点:龙坪镇中心学校院内;

3、寺坪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砖混4层,约1467㎡;工期:180日历天;

建设地点:寺坪镇中心学校院内;

4、马桥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砖混6层,约1284.84㎡;工期:210日历天;建设地点:马桥镇中心学校院内;

5、黄堡镇岞峪幼儿园工程:砖混3层,约877㎡;工期:150日历天;

建设地点:黄堡镇岞峪村

6、马桥镇镇小教学楼工程:框架4层,约2534.4㎡;工期:210日历天;

建设地点:马桥镇镇小院内;

7、城关镇中心学校校舍维修工程:约3930㎡;工期:120日历天;

建设地点:城关镇中心学校院内;

8、实验小学校舍维修工程:约1677.94㎡;工期:90日历天;

建设地点:实验小学院内;

9、实验小学塑胶跑道工程:约3500㎡;工期:90日历天;

建设地点:实验小学院内。

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第1-8项工程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第9项工程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3.3为了确保塑胶材料安全无毒及产品质量的可靠性,第9项工程提供以下质量证明文件:

1. 物理性能按GB/T 14833-2011《合成材料跑道面层国家标准》及国际田联技术要求提供物理性能方面的摩擦系数、抗滑值、冲击吸收、回弹值、硬度、垂直变形、拉伸强度等九项指标通过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及投标单位公章)

2. 化学性能及重金属按照GB18581-2009、GB28583-2008、GB18585-2001检测合格;(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及投标单位公章)

3. 塑胶跑道产品提供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毒性试验检测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及投标单位公章)

4. 拟用本工程的塑胶跑道材料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合法经营使用该项目授权书原件。(以上证书需加盖生产单位及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方可参加报名)

3.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5申请人可就上述项目中的最多二个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申请人的一个项目经理(建造师)只能就上述项目中的一个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按要求递交诚信保证金:

1、马良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诚信保证金:8万元;

2、龙坪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诚信保证金:6.5万元

3、寺坪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诚信保证金:9万元

4、马桥镇中心学校学生宿舍楼工程诚信保证金:8万元

5、黄堡镇岞峪幼儿园工程诚信保证金:5万元

6、马桥镇镇小教学楼工程诚信保证金:15万元

7、城关镇中心学校校舍维修工程诚信保证金:8.5万元

8、实验小学校舍维修工程诚信保证金:5万元

9、实验小学塑胶跑道工程诚信保证金:8.5万元

诚信保证金从申请人基本账户汇入下列指定账户(备注栏注明:县教育局***项目诚信保证金),报名时须出示缴纳诚信保证金凭证。

保证金专用账户: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保康县农行城关分理处

账 号:***************

5.2请申请人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至 2013 年 5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在保康县行政服务中心投标报名处持法人委托书和单位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缴纳诚信保证金凭证核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 6月5日9:00 时前,地点为 保康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康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东方宏宇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保康县城关镇(原中行办公楼四楼)

联 系 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 0710—******* 133*****903

日期:2013年5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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