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智能枪弹柜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智能枪弹柜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智能枪弹柜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公安厅交警总队高支队智能枪弹柜采购(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0634-2140XZCJQ0012
1、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的委托,对该单位智能枪弹柜采购(安装)项目及相关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以密封磋商文件的形式前来磋商。
项目内容:公安厅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预算:45万元)
2、项目已经主管部门审批。
3、供应商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和纳税证明)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磋商)(提供申明函及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5 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不发生关系;
6供应商如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供应商可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10:00时~18:00时(北京时间)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磋商文件,过期不予受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磋商响应截止时间、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4月30日11:00时(北京时间)
7、磋商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13楼1309室(昌吉市长宁路南路88号聚龙城13楼)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
地址:昌吉市北外环路
联系人:林龙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十三楼
电子信箱:********13@qq.com
联 系 人:李静文
帐户名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①项目编号后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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