栋梁名府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栋梁名府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栋梁名府项目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资格后审)
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盐城市招标投标会员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栋梁名府项目,由阜宁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栋梁名府项目核准的批复(阜行审投资【2020】1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阜宁经济开发区黄舍居委会二组(原七组);
2.2工程规模:栋梁名府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阜宁经济开发区黄舍居委会二组(原七组),东至济南路、西至厦门路、南至阜宁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北至哈尔滨路,拟新建5幢高层住宅楼、5幢附属及物管用房,1幢配电房,2幢门卫,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其中规划面积约10万平方米,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
2.3设计服务期限:35日历天。中标人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的规划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套设计蓝图及电子版且上报有关部门评审通过。中标人逾期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款中扣除;
2.4设计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勘察、设计服务(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具体为所有建筑物和构造物的建筑、结构、设备设计和电气设计,以及道路、场地、给排水、排污、消防、电气、通风、综合管网、配电房、水泵房等所有附属配套工程的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跟踪服务。
2.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和《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及阜宁县规划部门的要求。(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中标单位配合招标人取得图审报告)
2.6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本项目地质勘察由设计单位自行落实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
3.3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3.4.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3.4.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4.1.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5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 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9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企业,被有关部门作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下载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25日;
4.2下载地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企业信息入库。
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公示结束后,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特别授权的单位其他负责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阜办发(2013)64号文件要求参加中标约谈并签订诚信履约承诺书。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3.8万元;
5.2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招标最高控制价:191.36万元【以建筑物施工的总建筑面积为26元/m2(其中:规划设计10.4元/m2;施工图设计15.6元m2)】(结算时按实际完成且通过审查的设计规划图和施工图纸面积计算总价)。(招标控制价将和招标文件一起公布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各投标单位自行上网查询)
七、付款方式
1.本项目中标人提交所有建筑施工图设计成果经甲方认可且图审合格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的十日内付合同价的60%;
2.取得施工许可证满一年的十日内再支付合同价的20%;
3.取得施工许可证满二年的十日内付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八、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经济和商务标进行定性评价,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宁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26层地 址:阜宁县香港路539号银领花园M01
邮 编:224400邮 编:224400
联 系 人:邹鹏翔联 系 人:邓昱
电 话:0515-87261653电 话:****-********
2021年4月20日
特别提醒:一、投标保证金相关条款1、投标保证金全部采用子账户缴纳方式,具体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2、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后,请至会员系统保证金账户获取页面,选中该标段点击"查看"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确认付款账号和诚信库中录入的基本户开户账号是否一致(请确保基本户开户账号中没有空格)。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保证金缴纳情况原则上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投标人保证金确已汇至投标保证金账户,而开标系统未显示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系统交易记录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帐的,其投标文件现场退回,不参与入围和评标。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参考《阜宁县投标保证金缴纳及退回操作流程》,操作流程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如遇到相关问题,请电话联系江苏银行阜宁支行营业部,电话****-********,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阜宁县行政审批局****-********。4、针对近期部分投标人保证金缴纳后不能到账情况汇总,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1)初次使用之前是否点击“同步诚信按钮”;(2)保证金子账户中间的“-”号,应为英文半角状态(请投标人在输入时检查状态是否为半角状态);上述两种原因较多,请各投标人特别注意。5、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附: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采用定性评审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技术、经济和商务标进行定性评价,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定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并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中择优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
1.1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足额的投标保证金的;
1.1.2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1.3 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1.1.4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控制价的。
1.2 确定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数量及方法
1.2.1 全部入围法: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2、资格审查
2.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入围评标的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建筑师注册证书(或带二维码的建筑师电子证书)。
(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相关证明,相关证明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银行印章)。
(5)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含其分公司)至少包含2020年7月—2020年12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被授权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无欠费,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6)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如采用银行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7)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或带有二维码查询的缴费清单。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5)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相关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企业资质和相关证书有效期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证书相关事项的公告》等相关规定执行。
2.2初步评审
2.2.1形式评审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 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 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 …… |
2.2.2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服务期限、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 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设计方案 | 符合第五章“设计任务书”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 …… |
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采用“全部入围法”,均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3、详细评审
3.1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2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无明显无效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
3.3技术性评审
(1)技术性评审采用合格制。技术标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技术标评审结论判为“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出现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况,否则技术标评审结论为“合格”;
(3)评为“合格”的技术标评审报告,应指出该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况。
3.4商务性评审
商务性评审内容包括企业资格、类似工程业绩、获奖情况、招标合同承诺条款等:
(1)企业资格:重点评审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无被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设计服务业绩(需提供该设计服务合同);
(3)获奖证书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4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获得市级(含)以上奖项的获奖证明材料,发证和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为准。
(4)招标文件合同承诺条款:对照合同承诺条款进行评审。
(5)综合实力:能够体现投标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因素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投标报价评审(经济标评审)
(1)经济标评审的内容和要求:
①报价组成是否存在不合理,如存在不合理应详细说明情况;
② 是否存在需要注意的不平衡报价,如有不平衡报价应列出不平衡报价的子目,并说明理由。
投标文件出现违反计价规范等情形的,经济标评审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
三、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结果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技术、商务、经济和企业业绩、能力、实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并按照公平、合理、择优的原则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不足5名的按实际投标人数推荐。
四、定标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本招标项目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后7个工作日内召开定标会。
1、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进行排名,按名次得分(第一名 5 分,第二名 4分,以此类推),按照累计分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中标人。得分相同且影响中标人确定的,由定标委员会对同得分单位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2、有关规定:
(1) 招标人在定标前认为需要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
(2) 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以上单数。 定标委员会应当由招标人从定标成员库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 定标委员会应当在定标会上推荐定标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
(4) 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5) 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3、定标原则:
(1)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与价格竞争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独立行使投票权。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2)招标人在择优时可重点考察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人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
(3) 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 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 难度较小的企业;
② 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
③ 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④ 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定标委员在投票时优先进行“比优”,无法比优情况下可进行“比劣”。 招标人也可在定标前明确相关择优要素的优先顺序。
五、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或定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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