麓山文化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麓山文化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麓山文化园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4-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麓山文化园特许经营项目
项目编号CSCQ*******招标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
交易分类特许经营权所属管辖范围岳麓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麓山文化园特许经营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已由长沙市岳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发改研字【2019】7号》文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招标人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以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征集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参加该项目招标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及内容

2.1项目名称:麓山文化园特许经营项目

2.2项目地址: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

2.3项目概况: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麓山文化园特许经营权项目,是对原“鸟语林”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和景观提质改造,总建地面积约40亩。新建建筑面积752.68平方米,房屋建筑共两层,建筑控高12米。建设内容包括念忧道广场、百草园、清雅草坪和民主文化展示区、红色文化互动区、历史演绎体验区等。项目投资估算约5044.2万元,其中工程费4138.17万元,建设其他费532.39万元,预备费373.64万元。

2.4特许经营期限:20年(项目建设期1年,不计入20年特许经营期限)。

2.5最低投资限额:最低投资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以概算批复为准),第一年到位率不得低于70%,同时建设期内工程必须竣工投入使用,第二年到位率100%。投资用于招标区域内的合法房屋建筑、景观打造、绿化美化、环境环保、文化艺术、科普教育、配套设施、基础设施和数字化建设等。

2.6投标报价及最低投标限价:本项目采用租金加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形式进行投标报价,由特许经营项目承包人向招标人支付。设最低投标限价:本项目给承包人1年的建设期,建设期内免交租金加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运营期20年,第一年至第三年,每年租金加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为80万元;第四年开始递增,每5年进行递增,每次递增幅度8%。本项目总租金加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最低投标限价为1860.06万元。

2.7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包括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麓山文化园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到期移交,工程范围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认可的施工图为准。其中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承包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不另行招标,工程费按照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审核后的预算价为准。建设项目其他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经招标人和承包人认可。特许经营期间由承包人向招标人支付每年租金加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特许经营项目承包人投资建设所形成的资产资源,其所有权归属麓山景区管理处,在经营合同期内,中标投资方拥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合同经营期满后,所有资产资源无条件移交给麓山景区管理处管理使用。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要求,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入湘建筑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3.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成员之一应当具有相应旅游运营管理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或者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参与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的数量合计不能超过3家,明确牵头人为投资人。

(2)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合同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合同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2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入围法”。

4.3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4月30日9时00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

7.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将另行通知各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围投标人。

8.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联系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资格审查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岳麓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uelu.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长沙市岳麓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为****-********

11.联系方式

招 标 单 位: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山景区管理处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登高路58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公司: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金麓国际写字楼10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

********78n3.doc">资审文件 附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文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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